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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3776                公司简称:永安行

  

  一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拟以2019年12月31日公司股份总数187,580,000股扣除回购的1,450,000股为基数(即186,130,000股),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80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33,503,400元。

  以上利润分配预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公司主要业务

  公司的主要业务是基于物联网和大数据分析技术的共享出行系统的研发、销售、建设、运营服务,同时依托永安行平台通过永安行APP向消费者提供共享出行服务业务。主要代表产品包括公共自行车系统、共享汽车系统(新能源汽车)、共享助力车系统、新一代公共自行车系统、网约车等共享出行平台服务。

  (二)公司经营模式

  1.共享出行平台业务的收入模式

  公司在城市提供固定点的自行车、助力自行车、电动汽车、网约车等共享出行工具,通过永安行手机APP向用户提供共享出行服务的业务。永安行APP能同时提供自行车、助力自行车、共享汽车、专车、出租车等共享出行服务业务。

  2. 共享出行系统运营服务模式(PPP模式)

  包括公共自行车系统、共享汽车系统、共享助力车系统、新一代公共自行车系统等运营服务,根据合同,公司除了系统的设计、开发,相关设备和组件的采购、生产,系统的建设、安装、调试外,还在建设完成后持续(周期一般为三到五年)提供系统的运营与管理服务。与此对应,客户在服务期内向公司连续购买服务,并在服务期内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服务款项。

  3. 共享出行系统的销售模式

  包括公共自行车系统、共享助力车系统、新一代公共自行车系统,根据合同,公司在完成深入调研,了解客户需求、区域特点和站点分布等程序后,负责相关设备和组件的采购、生产,系统的建设、安装、调试,之后直接将定制完成的系统出售和移交给客户,不涉及系统的后续运营和管理,而由客户成立专门的运营公司或聘请其他主体来负责后期的运营服务。

  (三)行业情况说明

  “衣、食、住、行、乐、健康”是人的6种消费基本需求,仅仅“出行”这一需求,在中国每天消费者需求的频次都会超过25亿人次。近年来,中国共享出行行业飞速发展,根据国家信息中心分享经济研究中心发布的《中国共享经济发展报告(2020)》,2019年中国共享出行市场规模在2,700亿元左右,预计2020年市场规模将超过3,000亿元。

  2020年3月4日《中国共享出行发展报告(2019)》(共享出行蓝皮书)正式发布,报告预计,未来共享用户规模还将会持续增加,到2025年城镇人口将达到9亿,共享出行未来还有较大的发展空间。特别以年轻人为代表的城市新市民,对共享出行需求的青睐,使得公共自行车、共享单车、共享助力车、网约车、合乘与分时租赁等共享出行方式已成为轨道交通、地面公交和巡游出租车等传统出行方式的重要补充,市场规模巨大。

  随着众多共享单车公司的倒闭,市场格局和行业的竞争态势发生了根本的转变,共享出行正从盲目追求规模和速度的粗放模式向更加注重效率的精细化运营模式加速转型,企业想一家独大的时代已经变得不可能了。各公司以取得在各城市合法市场准入为前提,按照城市管理部门的要求适度投放、规范运营、接受监管。这给永安行的传统公共自行车业务的发展带来了生机和活力,因为永安行的每个城市出行项目都是获得城市管理部门的许可和准入,永安行将充分发挥平台自身造血功能和线下精细化运维服务能力,将线上的技术与线下的运营完美切入,构成全新的多层次城市出行体系。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本及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36亿元,同比增加6.56%;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01亿元,同比增加306.1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12亿元,同比减少2.4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为27.04亿元,同比增长了62.26%;基本每股收益2.69元/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0.60元/股。

  2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会计政策

  (1)2019年4月30日,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要求对已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但未执行新收入准则和新租赁准则的企业应按如下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资产负债表中将“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行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增加“应收款项融资”项目,反映资产负债表日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等;将“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行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利润表中在投资收益项目下增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的明细项目。

  2019年9月19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与财会[2019]6号配套执行。

  本公司根据财会[2019]6号、财会[2019]16号规定的财务报表格式编制比较报表,并采用追溯调整法变更了相关财务报表列报。

  (2)财政部于2017年3月31日分别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于2017年5月2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 号)(上述准则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本公司于2019年1月1日执行上述新金融工具准则,对会计政策的相关内容进行调整,详见附注三、9。

  于2019年1月1日之前的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与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本公司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对金融工具的分类和计量(含减值)进行追溯调整,将金融工具原账面价值和在新金融工具准则施行日(即2019年1月1日)的新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2019年1月1日的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同时,本公司未对比较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调整。

  上述会计政策的累积影响数如下:

  因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相关调整对本集团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的影响金额为585,187,695.17元。相关调整对本集团母公司财务报表中股东权益的影响金额为585,356,266.99元。除此之外,其他财务报表科目调整情况详见2019年年度报告报告第十一节 五、41.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3)和(4)。

  2、会计估计

  报告期内,本公司无重大会计估计变更。

  5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集团本期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孙公司合计23家,其中本年新成立2家子公司、4家孙公司,同一控制下合并1家子公司,具体请阅“附注六、合并范围的变动”和“附注七、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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