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45 证券简称:木林森 公告编号:2020-03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全资子公司中山市木林森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木林森电子”)于近日收到由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1944004847),发证时间为2019年12月2日,有效期三年。
本次认定并取得证书系木林森电子原《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满后进行的重新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等相关规定,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并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完毕减免税手续后,木林森电子将自2019年起连续三年(即2019年-2021年)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按15%的优惠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木林森电子2019年度已按照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进行申报缴纳,上述税收优惠政策不影响公司201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及经营业绩。
特此公告
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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