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53 证券简称:海思科 公告编号:2020-03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04月2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主要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优质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和强大的专业服务能力。其在担任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期间,遵循公正、客观、独立的职业准则,展现了良好的职业素养和职业道德,为本公司出具的审计意见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信永中和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具体审计费用根据公司实际业务和市场行情等因素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1.机构信息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最早可追溯到1986年成立的中信会计师事务所,至今已有延续30多年的历史,是国内成立最早、存续时间最长, 也是唯一一家与当时国际“六大”之一永道国际有七年合资经历的本土会计师事务所。2000年,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正式成立,2012年,信永中和由有限责任公司成功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注册资本:3,600万元。
信永中和具有以下从业资质:
(1)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2)首批获准从事金融审计相关业务;
(3)首批获准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
(4)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资质。
信永中和是首批获得证券执业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建立了完备的质量控制制度和内部管理制度,从事过大量各类证券服务业务,拥有一支经验丰富的专业队伍。
信永中和总部位于北京,并在深圳、上海、成都、西安、天津、青岛、长沙、长春、大连、广州、银川、济南、昆明、福州、南京、乌鲁木齐、武汉、杭州、太原、重庆、南宁、合肥和郑州等地设有23家境内分所。
信永中和已加入 ShineWing International(信永中和国际)会计网络,为 ShineWing International 的核心成员所。信永中和是第一家以自主民族品牌走向世界的本会计师土事务所,在香港、新加坡、日本、澳大利亚、巴基斯坦、埃及、马来西亚、英国、印度、印度尼西亚、德国、台湾、泰国设有 13 家境外成员所(共计 56 个办公室)。ShineWing International 目前在 International Accounting Bulletin(国际会计公报,简称 IAB)公布的国际会计机构全球最新排名位列第 19位。
2. 人员信息
截止2020年2月29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28人,注册会计师1679人(2018年末为1522人)。从业人员数量5331人,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超过800人。
(1)拟签字注册会计师 (项目合伙人) 黄志芬,注册会计师,1997年开始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至今为多家公司提供过上市公司年报审计、IPO申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业务。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 顾宏谋,注册会计师,2004 年开始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至今为多家公司提供过 IPO 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业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3)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 宋朝学,注册会计师,现为信永中和成都分部总经理、资深合伙人,中国注册会计师首批资深执业会员、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四川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副会长。自1993年起一直从事注册会计师审计执业,积累了丰富的专业经验,特别是对于公司IPO审计、公司购并重组等方面有透彻的理解和较高的造诣。至今为多家公司提供过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业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经验。
3.业务信息
信永中和 2018年度业务收入为173,00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144,600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59,700万元。
截止2020年2月29日,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70个(含港股),其中,A股项目289个、H股项目13个,A+H项目9个,A+B项目4个,B股项目1个,港股项目(不含H股)54个。
信永中和在公司相关行业有丰富的经验,服务的客户包括康弘药业(002773)、新华制药(000756)、威尔药业(603351)、步长制药(603858)、泽璟制药(688266)等。
4. 执业信息
信永中和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本次拟安排的项目签字合伙人、独立复核合伙人、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均多年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5.诚信记录
近三年,信永中和受到证券监管部门行政处罚一次、行政监管措施六次,无刑事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本次拟安排的项目签字合伙人、独立复核合伙人、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最近三年均未有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的情况。
6.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购买职业保险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2018年度所投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5,000万元。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事务所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独立性、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在担任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期间,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遵循公正、客观、独立的职业准则,展现了良好的道德规范和职业素养,较好地完成了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因此,同意提请公司董事会续聘信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对公司2019年度会计报表审计过程中尽职尽责,客观公正地对公司的会计报表发表了审计意见,体现了良好的职业素养和职业道德。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审议。
(2)独立意见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对公司2019年度会计报表审计过程中尽职尽责,客观公正地对公司的会计报表发表了审计意见,体现了良好的职业素养和职业道德。我们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于2020年04月2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4、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0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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