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69 证券简称:康达新材 公告编号:2020-05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2020年度公司及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统称 “子公司”)向商业银行、外资银行、政策性银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 (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
本次授信额度事项尚需提交至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授信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拓展的需要,根据公司2020年的发展战略及财务预算,2020年公司及子公司拟向商业银行、外资银行、政策性银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银行授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信用证、保函、贸易融资、银行承兑汇票、保理等信用品种。该额度可循环使用。有效期自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本次申请的授信额度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均可使用。公司上述拟申请的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使用金额,实际使用应在上述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公司将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办理具体业务,最终发生额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业务授权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代为办理上述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含子公司授信)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申请材料的准备、材料的报送、协议的签署等相关事项,但仍需要遵守公司合同审核流程。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办理上述授信(含子公司授信)项下的具体业务手续,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信用证、保函、贸易融资、银行承兑汇票、保理等信用品种(包含日常经营借款和贸易融资)及相应的手续。
授权期限为自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
特此公告。
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四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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