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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53           证券简称:海思科         公告编号:2020-03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04月2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本年度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在该额度范围内负责组织具体实施。现将主要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投资概况

  1、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股东回报,在保障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营、项目建设等资金需求,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

  2、投资金额

  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在限定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的产品

  保本型理财产品,产品应有保本约定或发行主体能提供保本承诺,发行主体原则上应为商业银行,产品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年。

  4、资金来源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在具体投资时应对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资金收支进行合理测算和安排,不得影响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不得使用募集资金。

  5、授权及授权期限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负责组织具体实施,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二、实施方式及风险控制

  董事长在授权范围内根据财务部门对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资金使用情况、理财产品的分析以及提出的申请,审慎行使决策权。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应向与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的商业银行购买理财产品。并拟采取如下措施具体实施:

  1、公司财务部门负责投资前论证,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商业银行作为受托方、明确理财金额、期间、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在对受托银行投资品种等进行完评估后,提交公司财务负责人进行审核;

  2、财务负责人向董事长提交理财方案;

  3、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商业银行作为受托方、明确理财金额、期间、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操作;

  4、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对投资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监督,每个季度末应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5、独立董事可对上述投资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6、公司监事会应当对上述投资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7、公司将依据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或以临时公告的形式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损益等情况。

  三、对公司的影响

  在保障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营、项目建设等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利用自有资金择机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不会对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对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有积极影响,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独立董事意见

  鉴于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在保证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正常运营所需资金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自有资金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事项。

  特此公告。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0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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