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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章程修正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12         证券简称:朗姿股份         公告编号:2020-03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关于核准朗姿股份有限公司向申东日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392号),核准公司向申东日发行15,303,598股股份、向江苏中韩晨晖朗姿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发行8,927,099股股份、向宁波十月吴巽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3,825,899股股份、向深圳南山架桥卓越智能装备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3,825,899股股份、向北京合源融微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发行3,188,249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并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5,000万元。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深圳证券交易所批准上市,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9]第ZB11847号和信会师报字[2020]第ZB10248号《验资报告》的验资确认,公司总股本由400,000,000股增至442,445,375股,注册资本由400,000,000元增至442,445,375元。因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特此公告。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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