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08证券简称:阳光股份公告编号:2020-L0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2020年4月7日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通知,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0年4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出席董事7人,实出席董事7人,其中,独立董事韩传模先生、韩俊峰先生、韩美云女士;董事张缔江先生、李国平先生采取通讯表决方式;监事会成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会议达成如下决议:
一、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2019年度工作报告,并同意将此报告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详见于本公告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登载的《第八届董事会2019年工作报告》。
二、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董事会保证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同意将此报告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详见于本公告日披露的2020-L11《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登载的《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
三、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并同意将此报告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338,784千元,2019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1,761千元,公司业绩亏损,不满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公司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的分红条件。同时,在综合考虑公司目前所处行业及现状、对流动资金的需求等因素,为了保障公司日常经营的正常有序及公司业务转型的需要,给广大股东带来长期稳定的投资回报,公司董事会从公司的实际情况出发,现提出以下利润分配预案:
本公司2019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于本公告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登载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在内部控制的健全和完善方面开展了全面有效的工作,公司内控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有效防范了风险,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的正常运行。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公司已建立的内部控制体系在完整性、合规性、有效性等方面不存在重大缺陷。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于本公告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登载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本项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拟聘任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讨论决定,同意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审计报酬总计拟不超过140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不超过11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不超过30万元。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资格审查,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后,董事会审议通过该项议案,并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议案的详细情况请见本公告日披露的2020-L12号公告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登载的《独立董事关于拟聘任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七、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2019年度,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人民币13,734,708.67元,信用减值准备人民币3,282,234.48元,减少2019年度利润总额人民币17,016,943.15元,减少净利润人民币17,016,943.15元。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2019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的金额已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与会董事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信用减值准备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方法合理,能够更加真实、准确、可靠、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关于资产、信用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信用减值准备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于本公告日披露的2020-L13号公告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登载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本项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董事长2019年度津贴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此项议案时,公司董事长唐军先生进行了回避表决。
2019年度董事长津贴方案经由第八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审核通过,报告期内公司董事长领取津贴情况详见《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董事长2019年度津贴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于本公告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登载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度津贴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此项议案时,公司独立董事韩传模先生、韩俊峰先生、韩美云女士进行了回避表决。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领取津贴情况详见《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此项议案时,公司董事杨宁先生、董事李国平先生进行了回避表决。
公司2019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第八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依据2019年度经营管理目标、岗位绩效评价结果和薪酬分配政策确定,并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报告期内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获取薪酬情况详见《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
独立董事对关于2019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于本公告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登载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十一、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财政部颁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修订后的会计政策能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对会计政策的变更。公司独立董事已对上述议案发表同意独立意见,详见于本公告日披露的2020-L14号公告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登载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十二、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于2020年5月29日召开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特此公告。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四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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