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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608证券简称:阳光股份公告编号:2020-L13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阳光新业”)于2020年4月2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现将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一)本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为真实反映公司截止2019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根据测试结果确定对公司截止2019年12月31日合并会计报表范围内各类资产计提减值准备事项。

  (二)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具体情况

  经过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2019年末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范围包括存货、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2019年度计提各项信用减值准备3,282,234.48元、资产减值准备13,734,708.67元,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2019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的金额已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二、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主要为存货、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计提减值准备金额为人民币17,016,943.15元,计入公司2019年度损益。如下:

  (一)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情况

  公司每年末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主要是针对各开发产品的可变现净值,根据最终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预计还要发生的成本、销售费用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

  2019年对成都锦尚城市中心车位计提减值13,734,708.67元。成都锦尚城市中心已开盘销售多年,车位因售价较高已处于滞销状态,2019全年成交量为0。为了加快资金回笼,考虑到实际销售情况、周边市场销售均价等因素,成都锦尚按照预计售价情况,考虑预计发生的费用税金后计提,相关数据如下:

  (二)信用减值准备的计提情况

  公司在年末对销售客户的信用风险进行评估,发现北京东光兴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拖欠时间较长,多次催收不能解决,且已变更股东的情况,并且在可预计的未来,不能收回相关款项的情况,涉及的应收账款收回存在很大不确定性,公司按照预估的可收回金额对应收账款计提了5,434,381.00元坏账准备

  此外,公司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按照预期损失模型,计提了应收账款的信用减值准备576,103.40元,转回了其他应收款的信用减值准备2,728,249.92元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

  2019年度,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人民币13,734,708.67元,信用减值准备人民币3,282,234.48元,减少2019年度利润总额人民币17,016,943.15元,减少净利润人民币17,016,943.15元。

  四、董事会关于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信用减值准备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方法合理,能够更加真实、准确、可靠、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关于资产、信用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信用减值准备事项。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信用减值准备符合相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内部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监事会均对该事项进行了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信用减值准备后,公司的财务信息能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资产状况,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信用减值准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我们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信用减值准备的议案。

  五、监事会关于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的说明

  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信用减值准备事项,真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信用减值准备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公司监事会就该项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信用减值准备。

  六、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四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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