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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864           证券简称:盘龙药业           公告编号:2020-02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盘龙药业”或“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根据日常经营需要,拟与柞水嘉华天然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华天然气”)、陕西欧珂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珂药业”)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事项,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合计不超过973.674万元(含税)。

  公司于2020年4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会议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次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经独立董事事先认可后提交董事会审议,董事谢晓林、谢晓锋属关联董事,对本议案予以回避表决。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嘉华天然气

  1.基本情况

  名   称:柞水嘉华天然气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1026MA70TATR0F

  类   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   所:陕西省商洛市柞水县南关盘龙观邸

  法定代表人:张淑云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7年3月6日

  经营范围:天然气供应、销售;供暖服务;燃气用具销售;燃气管网及供暖管网设计、施工及维护;市政工程承揽及施工;公路工程;建筑材料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主要财务状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嘉华天然气总资产4,235万元,净资产?1,993万元;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1,054万元,净利润-6万元。以上2019年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3.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嘉华天然气董事长张淑云女士系公司董事长谢晓林先生配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公司与上述关联人存在关联关系,上述日常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4.履约能力分析

  关联方经营及信用状况良好,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

  (二)陕西欧珂药业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名    称:陕西欧珂药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10267588185000

  类    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    所:陕西省商洛市柞水县下梁工业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谢晓锋

  注册资本:12,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3年11月18日

  经营范围:软膏剂、片剂、颗粒剂、散剂、丸剂(大蜜丸、水蜜丸、水丸)、酊剂、熨剂、合剂、研制、生产销售及对外贸易,粮食收购;消毒用75%酒精;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主要财务状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欧珂药业总资产8,439.59万元,净资产6,129.82万元;2019年度营业收入524.23万元,净利润-725.96万元。以上2019年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3.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欧珂药业总经理谢晓锋先生系公司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公司与上述关联人存在关联关系,上述日常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4.履约能力分析

  关联方经营及信用状况良好,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预计的2020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属于正常商业行为,交易价格均遵循公平、合理、自愿、有偿的市场定价原则,交易价格按市场方式确定,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对于公司的生产经营是必要的,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定价原则为市场价格,具备公允性,没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交易的决策严格按照公司的相关制度进行。日常关联交易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不会因此对相关关联方产生依赖。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与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公司对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测是依据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化原则,定价公允合理,符合公司运营的实际情况,对公司未来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帮助,且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损害公司、股东及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实际利益。因此,我们同意该预计事项,并同意将《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预计的2020年度关联交易是在关联各方平等协商的基础上按照市场原则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议案时,表决程序合法、合规,未有违规情形,未有损害股东和公司权益情形,且符合监管部门及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20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并同意将《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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