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81 证券简称:八亿时空 公告编号:2020-01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北京八亿时空液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对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关于同意北京八亿时空液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696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于2019年12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4,118,254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43.9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60,720,810.92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77,911,073.48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19)第110ZC0292号)。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0年1月3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八亿时空液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2019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1,003,038,500.86元,具体情况如下:
说明: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公司以自有资金支付的年产100吨显示用液晶材料二期工程项目款项26,882,622.68元尚未从募集资金专户中置换。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建立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北京八亿时空液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于2019年4月16日经本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与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单位:人民币元)如下:
上述存款余额中,已计入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0元,已扣除手续费0元,尚未从募集资金专户支取的已支付发行费6,194,031.14元,尚未从募集资金专户置换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26,882,622.68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0元,详见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亦未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情况,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违规披露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关于北京八亿时空液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致同专字(2020)第110ZA4174号)。经审核,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八亿时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4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与实际存放及使用情况相符。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八亿时空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4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八、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北京八亿时空液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致同专字(2020)第110ZA4174号)
(二)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关于北京八亿时空液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北京八亿时空液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1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19年度)
编制单位:北京八亿时空液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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