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81 股票简称:八亿时空 编号:2020-01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36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具体股权登记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19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16,443,058.03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北京八亿时空液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在综合考虑公司财务状况、未来业务发展需要及投资者利益的基础上,经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采用现金分红方式,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60元(含税),按照公司总股本96,473,014股进行测算,预计总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4,730,285.04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分配的现金红利占公司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1.49%;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公司于2020年4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系在综合考虑公司财务状况、未来业务发展需要及投资者利益的基础上作出。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及《北京八亿时空液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未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本公司于2020年4月19日召开的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北京八亿时空液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要求,决策程序合法、规范,充分考虑了公司正常经营及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目前的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北京八亿时空液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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