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证券代码:603987         证券简称:康德莱          公告编号:2020-05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0年3月30日,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并于2020年3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了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按照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内幕知情人登记制度》等规定,公司对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做了登记,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六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2、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本次激励计划公开披露前六个月(2019年9月30日-2020年3月30日)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2020年4月3日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本次激励计划自查期间,除下列核查对象外,其余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内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上述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公司结合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进程,对上述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进行了核查:

  1、核查对象中内幕信息知情人上海康德莱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不属于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其增持行为是基于履行其增持计划的承诺、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合理判断,也为了进一步稳定对公司的控制权。详见公司于2019年11月13日在指定信披媒体上披露的《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及后续增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38)。

  2、核查对象中内幕信息知情人吴冬梅、邬杨、罗礼成及李军生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四名自然人在自查期间交易公司股票的行为系其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自行判断而进行的操作,在买卖公司股票前,并未知悉本次激励计划的具体方案要素等相关信息,亦未有任何人员基于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信息建议其买卖公司股票,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

  三、结论意见

  公司在筹划本次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关保密制度,限定参与策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并采取了相应保密措施,并对本激励计划的商议筹划、论证咨询、决策讨论等阶段的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内幕信息严格控制在《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登记人员范围之内。在公司发布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公告前,未发现存在信息泄露的情形。

  经核查,在本次激励计划披露前,未发生信息泄露的情形;上述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行为与本激励计划内幕信息无关。公司不存在内幕信息泄露的情形,亦不存在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牟利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特此公告。

  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1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