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87 证券简称:康德莱 公告编号:2020-04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4月20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嘉定区高潮路658号306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副董事长章增华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部分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出席会议。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6人,董事长张宪淼先生、董事项剑勇先生、独立董事孙玉文先生均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陈维琴女士因个人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3、董事会秘书顾佳俊女士出席会议,公司财务总监沈晓如先生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杨克泉)》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孙玉文)》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议案名称:《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窦锋昌)》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议案名称:《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议案名称:《公司2019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0年重大固定资产投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2、议案名称:《关于确认公司2019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及预计公司2020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3、议案名称:《关于<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4、议案名称:《关于<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5、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6、议案名称:《关于确认公司2020年度非独立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7、议案名称:《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13、14、15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
律师:胡昊天、唐思杰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承办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未讨论没有列入会议议程的事项,本次股东大会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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