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13 证券简称:奥士康 公告编号:2020-056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的规定,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以及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990号)核准,公司2017年11月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6,013,000.00股,发行价为30.3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94,074,940.00元,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用人民币56,703,747.00元,余额为人民币1,037,371,193.00元,另外扣除中介机构费和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10,235,992.44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27,135,200.56元。
本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17年11月28日,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7年11月28日出具天职业字[2017]18334号验资报告。
(二)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以及《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要求,本公司开设三家银行专项账户,分别是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益阳资阳支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益阳资阳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益阳分行营业部(以下简称“农业银行益阳分行”)、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银支行营业部(以下简称“长沙银行湘银支行”),仅用于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前次募集资金的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
注:截至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及银行理财收益扣银行手续费后累计收益49,154,298.59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542,674,766.84元;向交通银行益阳分行购买了277,000,000.00元的银行理财产品,向农业银行益阳分行购买了5,000,000.00元的银行理财产品,向长沙银行湘银支行购买了245,000,000.00元的银行理财产品;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的余额为6,614,732.31元。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说明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以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先行投入15,020.94万元,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天职业字[2017]19580《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三)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四)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说明
2019年6月13日,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对62,00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预计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产品。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银行理财产品金额52,700.00万元。
(六)尚未使用的前次募集资金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未使用完毕的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533,614,732.31元(包括购买理财产品527,00,000.00元),占募集资金净额的比重为51.95%,剩余募集资金将继续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支出。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说明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2。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20%(含20%)以上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20%(含20%)以上情况。
(四)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不存在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
四、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与已公开披露信息的比较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与已公开披露信息不存在差异。
五、结论
董事会认为,本公司按A股首次公开发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运用方案使用了前次募集资金。本公司对前次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本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附件: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4月21日
附件1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日期:2019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附件2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截止日期:2019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截至2019年12月31日,年产120万平方米高精密印制电路板建设项目及年产80万平方米汽车电子印制电路板建设项目仍处于建设期,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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