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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369         证券简称:致远互联        公告编号:2020-013

  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于2020年4月20日通过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瑞华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监事对本次监事会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认真履行和独立行使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积极有效的开展工作,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5票,其中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认为:

  (1)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规范合法,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监管机构的规定。

  (2)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公允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未发现参与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及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5票,其中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公司2019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进行分配利润,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00元(含税)。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76,989,583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0,795,833.20元(含税)。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1)。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5票,其中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2019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7)。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5票,其中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与会监事同意公司监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不再另行领取监事津贴;不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的监事不领取监事津贴。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5票,其中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8)。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5票,其中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0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鉴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严格遵照执业准则,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提供了良好的审计工作服务,圆满完成了公司2019年年度审计工作。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续聘2020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0)。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5票,其中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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