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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688078            证券简称:龙软科技         公告编号:2020-013

  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证公字 [2013]13号)等有关规定,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龙软科技”)董事会编制了2019年度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现将截至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9年11月27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575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769万股,每股面值为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21.59元,公司收到募集资金总额为381,927,1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23,631,025.28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12月24日全部到位,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9年12月24日出具了“瑞华验字[2019]02290001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本年度除扣除手续费326.47元外,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截至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储账户余额为人民币323,630,698.81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募集资金管理的通知》精神、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了《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经公司2019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管理制度对A股募集资金存放、使用、投向变更以及管理和监督作了详细规定,并得到严格执行。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本公司、保荐机构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方正保荐”)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海淀支行于2019年12月24日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均严格按照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表所示: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9年度,公司尚未就募投项目先期投入情况进行置换。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9年度,公司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19年度,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2019年度,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2019年度,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结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19年度,公司不存在结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19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9年度,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情况,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违规披露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鉴证,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龙软科技关于公司募集资金2019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编制,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龙软科技2019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龙软科技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八、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二)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2019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1日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9年度                                               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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