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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请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903         证券简称:贵州燃气          公告编号:2020-01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燃气”或“公司”)于2020年4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2020年审计服务,聘期1年,年度审计费用为: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18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50万元,共计230万元(不含税)。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2.人员信息

  截至2019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16名、注册会计师2266名、从业人员总数9325名,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的注册会计师和从业人员均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2019年,立信新增注册会计师414人,减少注册会计师387人。

  3.业务规模

  立信2018年度业务收入37.22亿元,2018年12月31日净资产1.58亿元。2018年度立信共为569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收费总额为7.06亿元。所审计上市公司主要分布在:制造业(365家)、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44家)、批发和零售业(20家)、房地产业(20家)、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17家),资产均值为156.43亿元。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18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16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立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立信2017年受到行政处罚1次,2018年3次,2019年0次;2017年受到行政监管措施3次,2018年5次,2019年9次,2020年1-3月5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1)项目合伙人从业经历:

  姓名:冯万奇

  (2)签字注册会计师从业经历:

  姓名:鲍海波

  (3)质量控制复核人从业经历:

  姓名:刘鹏云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项目合伙人冯万奇于2019年11月15日被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出具警示函一次。

  (三)审计收费

  本期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的财务审计费用为180万元,对公司的内控审计费用为50万元,合计230万元(不含税)。本期审计费用较上一期审计费用同比无变化。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期间,能够客观、公正、独立地对公司财务状况及内控情况进行审计,满足了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及公司内控审计工作的要求,圆满完成各项工作。鉴于此,同意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2020年审计服务,聘期1年,年度审计费用为: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18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50万元,共计230万元(不含税)。

  (二)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继续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19年度与公司的合作过程中,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对规范公司的财务运作起到了积极作用,能够满足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和内控状况进行审计。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0年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公司独立董事对继续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发表了独立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19年度与公司的合作过程中,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对规范公司的财务运作起到了积极作用,能够满足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控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和内控状况进行审计。因此,一致同意将该事项提交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

  (三)公司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2020年审计服务,聘期1年,年度审计费用为: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18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50万元,共计230万元(不含税);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0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签署相关协议。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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