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005 股票简称:重庆钢铁 公告编号:2020-02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18年3月20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18年5月15日召开了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至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
公司于2019年12月27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
公司于2020年1月22日召开了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并授权管理委员会负责员工持股计划管理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18年3月22日、5月16日,2019年12月28日及2020年1月23日刊载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近日,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代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作为资产委托人,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作为资产管理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作为资产托管人,三方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签署了《华泰资管重庆钢铁员工持股计划3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该合同对委托资产状况、委托资产的投资、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等内容进行了详细说明和约定。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的《华泰资管重庆钢铁员工持股计划3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
特此公告。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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