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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355      证券简称:精伦电子       公告编号:临2020-00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1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全部经电话确认),会议于2020年4月1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5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5人,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审议一致通过以下事项:

  审议通过了《关于延期披露2019年经审计年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公司难以按原计划完成年报相关工作,客观上无法按规定如期披露经审计的2019年年度报告。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做好当前上市公司等年度报告审计与披露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0]22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做好2019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上证发[2020]23号)等相关规定,为确保年度报告的准确性及完整性,董事会同意将公司2019年经审计年度报告的披露日期延期至 2020年5月20日。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临 2020-007号《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期披露2019年经审计年度报告的公告》”全文。

  特此公告。

  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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