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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305          证券简称:旭升股份        公告编号:2020-03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现金管理金额: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3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现金管理受托方:金融机构(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信托公司等)

  现金管理产品名称:仅限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单笔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

  现金管理投资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0年4月20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3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现金管理概述

  1、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资金来源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及子公司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3、现金管理的实施主体

  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4、现金管理的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3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5、产品种类

  为控制风险,投资产品品种仅限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单笔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产品种类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结构性存款、保本型理财、低风险非保本型理财产品等。

  6、决议有效期

  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7、实施方式

  在上述范围内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在决议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以滚动使用。

  8、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与理财产品的发行主体不得存在关联关系。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为控制风险,公司将选取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单笔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产品种类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结构性存款、保本型理财、低风险非保本型理财产品等,总体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包括但不限于明确投资产品金额、期间、选择投资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实施。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部负责对投资理财产品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3)公司财务部必须建立现金管理台账,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投资参与人员负有保密义务,不应将有关信息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公司投资参与人员及其他知情人员不应与公司投资相同的产品。

  (6)实行岗位分离操作:投资业务的审批、资金入账及划出、买卖(申购、赎回)岗位分离。

  (7)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披露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包括现金管理合同主要条款、现金管理资金投向及对应的风险控制分析等。

  四、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一)公司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截至2020年3月31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23.29%,公司本次现金管理的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比例为113.50%,占公司最近一期末净资产的比例为14.99%,占公司最近一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为11.50%,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造成重大影响,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

  (二)现金管理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运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

  2、公司通过对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三)会计处理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之规定,公司将结合委托理财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对理财产品进行分类。若公司委托理财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符合基本借贷安排,公司委托理财的金额计入资产负债表的“其他流动资产”项目,实现的收益计入利润表的“投资收益”项目。若公司委托理财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不符合基本借贷安排,公司委托理财的金额计入资产负债表的“交易性金融资产”项目,实现的收益计入利润表的“投资收益”项目。

  五、投资风险提示

  虽然公司选取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风险、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等投资风险影响,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的意见

  1、决策履行程序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3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3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通过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也不存在损害股东利息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3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3、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通过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相关的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3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前十二个月使用闲置自有资金理财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前十二个月不存在闲置自有资金理财的情况。

  特此公告。

  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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