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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583             证券简称:捷昌驱动             公告编号:2020-01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

  委托理财类型: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

  委托理财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策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履行的审议程序:该事项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充分合理利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资金来源及相关情况

  1、资金来源: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1083号文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02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9.1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88,093.4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0,820.07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8 年 9月18日出具信会师报字 [2018] 第 ZF10649号《验资报告》审验,并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公司与保荐机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公司将谨慎考察、确定委托对象、理财产品,目前尚未选定委托方及具体产品。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投资品种,风险可控。公司财务部将时时关注和分析理财产品投向及进展,一旦发现或判断存在影响理财产品收益的因素发生,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投资风险、保证资金安全。

  2、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二、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为控制风险,公司运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

  (二)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上述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后起12个月内有效,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三)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公司财务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四)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在授权范围内所购买的是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低风险、保本型产品。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事宜,确保理财资金安全。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正常使用、募投项目正常建设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通过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保证股东利益。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

  四、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所涉及的投资产品为金额机构发行的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提醒广发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意见

  本事项已于2020年4月18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结构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具体如下:

  (一)监事会意见

  2020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在符合相关规定及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或者结构性存款,可以增加募集资金现金收益,有利于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上述事项也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

  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5,000 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独立董事意见

  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保证募集资金的安全性高和流动性好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5,000 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意见

  (1)捷昌驱动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2)捷昌驱动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有关法律法规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本次捷昌驱动使用不超过 35,000 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六、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单位:万元

  (1)最近一年净资产指2019年末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2)最近一年净利润指2019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七、备查文件

  1、《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兴业证券关于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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