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17 证券简称:中再资环 公告编号:临2020-03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拟进行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重大资产重组(以下简称“重组”或“本次重组”)与联储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联储证券”)签署了《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与联储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之独立财务顾问协议》(以下简称“《财务顾问协议》”),聘请联储证券作为公司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为公司本次重组提供财务顾问服务。因双方在重组工作时间安排上未能达成一致,经友好协商,双方于近日签署了《<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与联储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之独立财务顾问协议>之解除协议》,双方确认,原协议于解除协议生效之日终止,双方依据原协议而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同时终结,均不再履行《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与联储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之独立财务顾问协议》;相互不负有任何应付款项。
本次重组符合公司整体战略规划,将有利于在原有业务基础上进一步丰富和充实公司环保领域的业务覆盖范围,使得公司业务范围扩展到危险废物无害化处置、工业园区水污染治理领域,提升公司的资产规模、营业收入和净利润水平,有利于提高上市资产质量、优化公司财务状况、增强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因本次重组,公司尚聘请有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独立财务顾问。因此,上述公司解除与联储证券签署的《财务顾问协议》,不再聘请联储证券担任公司本次重组独立财务顾问事宜,不会对公司此次重组的进行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将继续积极协调重组项目中介机构推进相关工作,根据重组的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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