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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股公司浙江海宁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减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41         证券简称:众业达            公告编号:2020-3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事项概述

  (一)交易背景

  1、2016年8月15日,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业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资入股浙江海宁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关联人浙江海宁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瑞业投资”)原合伙人签订《浙江海宁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入伙协议》,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2,000万元增资入股瑞业投资,占增资入股完成后瑞业投资16.67%的股权。详见2016年8月16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增资入股浙江海宁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2、2016年10月10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增资入股浙江海宁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瑞业投资已完成了上述增资入股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截止目前,公司以自有资金向瑞业投资实际出资610万元。

  (二)本次交易事项概述

  1、经瑞业投资全体合伙人讨论研究,拟对瑞业投资进行减资,减资后瑞业投资总规模为2,650万元,其中公司拟减少对瑞业投资的认缴出资额1,390万元,即认缴出资额由2,000万元变更为610万元。

  2、2020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股公司浙江海宁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减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减少对瑞业投资的认缴出资额1,390万元。

  3、瑞业投资其他合伙人为吴开贤、封鸿力和浙江海宁盈创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普通合伙人),其中吴开贤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浙江海宁盈创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吴开贤之子吴森岳所控制,公司董事王宝玉在浙江海宁盈创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任总经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减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吴开贤持有瑞业投资股权、吴森岳之父;公司董事吴森杰为吴开贤之子、吴森岳之兄;公司董事王宝玉在浙江海宁盈创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任总经理。关联董事吴开贤、吴森杰、王宝玉回避了表决。该关联交易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减资基本情况

  1、减资主体概况

  企业名称:浙江海宁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481344154353U

  经营场所:浙江海宁经编产业园区经都二路经编大厦1层108-1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浙江海宁盈创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吴森岳)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实业投资、创业投资、资产管理、股权投资管理及相关咨询服务(证券、期货咨询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业务】

  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3、本次减资后的出资情况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减资事项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本次减资事项对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不存在重大影响。

  四、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召开前审阅了本次参股公司浙江海宁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减资暨关联交易的相关事项,并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认为:“本次参股公司浙江海宁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减资暨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本次交易对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不存在重大影响,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进行审议。”

  2、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参股公司浙江海宁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减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1)经核查,我们认为参股公司浙江海宁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减资暨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项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其表决程序及过程符合法律、法规和《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2)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参股公司浙江海宁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减资暨关联交易事项。”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参股公司浙江海宁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减资暨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对参股公司浙江海宁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减资暨关联交易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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