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76 证券简称:新北洋 公告编号:2020-028
债券代码:128083 债券简称:新北转债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同意公司依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变更会计政策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介绍如下:
一、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情况概述
(一)变更会计政策的原因
2017年7月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根据财政部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 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 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2019年9月19日,财政部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 版)的通知》(财会〔2019〕16 号)(以下简称“《修订通知》”),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按照会计准则和《修订通知》的要求编制201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
根据上述《新收入准则》和《修订通知》的有关要求,公司须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及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相应调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文件要求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会计政策将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上述《新收入准则》和《修订通知》的有关要求执行相关规定。除上述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标准》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变更会计政策日期
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新收入准则》和《修订通知》自2020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并编制201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
二、本次变更会计政策对公司的影响
(一)《新收入准则》的修订内容
主要包括: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二) 合并财务报表格式变更的内容
1. 合并资产负债表
将原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分拆为“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和“应收款项融资”三个行项目。
将原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分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两个行项目。
在原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增加“使用权资产”、“租赁负债”、“专项储备”项目。
2. 合并利润表
将原合并利润表中“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行项目的列报行次进行调整。在原合并利润表中“投资效益”行项目下增加“其中: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行项目。
3. 合并现金流量表
删除原合并现金流量表中“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等行项目。
4.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在原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增加了“专项储备”行项目和列项目。
(三)本次变更会计政策对公司的影响
1. 执行《新收入准则》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该准则的实施预计不会导致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对公司当期及前期的净利润、总资产和净资产不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2. 合并财务报表格式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 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要求,公司对财务报表格式的变更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对公司净资产、净利润等相关财务指标无实质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国家财政部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董事会关于变更会计政策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是按照财政部颁布的《新收入准则》和《修订通知》的有关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和变更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
四、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变更会计政策符合新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能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其变更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变更会计政策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不涉及对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变更会计政策。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是按照财政部颁布的《新收入准则》和《修订通知》进行的合理变更,同意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并编制201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本次变更会计政策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本次变更会计政策。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部分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2日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