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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813        证券简称:原尚股份        公告编号:2020-021

  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4月21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广州市增城区永宁街香山大道33号原尚股份公司四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余军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5人,出席5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李运先生出席了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关于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关于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议案名称: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00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及监事薪酬的议案

  8.01议案名称:公司董事长余军先生2020年度薪酬

  关联股东:原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02议案名称:公司董事余丰先生2020年度薪酬

  关联股东:原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03议案名称:公司董事李运先生2020年度薪酬

  关联股东:无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04议案名称:公司独立董事张宏斌先生2020年度薪酬

  关联股东:无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05议案名称:公司独立董事朱滔先生2020年度薪酬

  关联股东:无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06议案名称:公司监事会主席詹苏香女士2020年度薪酬

  关联股东:无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07议案名称:公司职工代表监事赵韫兮女士2020年度薪酬

  关联股东:无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08议案名称:公司监事柴正柱先生2020年度薪酬

  关联股东:无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议案名称: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议案名称:关于回购注销不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终止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全部已获授但尚未获准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关联股东:钟情思回避表决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1、议案名称: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会议全部议案均获通过;

  2、原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对议案8.01、议案8.02回避表决,上述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41,460,000股;

  3、钟情思对议案10回避表决,上述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88,500股。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邓传远、鲁莎莎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原尚股份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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