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615 证券简称:明阳智能 公告编号:2020-036
转债代码:113029 转债简称:明阳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证公字[2013]13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18〕2169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于2019年1月11日采用全部向社会公众发行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了普通股(A 股)股票27,59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4.75元。截至2019年1月17日,本公司共募集资金131,052.5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7,514.41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23,538.09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致同验字 [2019]第110ZC0017号《验资报告》验证。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553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于2019年12月16日采用全部向社会公众发行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共计17,000,000张,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截至2019年12月20日,本公司共募集资金170,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697.99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68,302.01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致同验字 [2019]第110ZC0279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19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截至2019年12月31日,阳江高新区明阳风机装备制造整机项目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48,538.09万元,实际投资总额27,725.78万元,尚未使用20,812.31万元,系因该项目部分款项尚未到结算期所致。
(2)截至2019年12月31日,阳江高新区明阳风机装备制造叶片项目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20,000.00万元,实际投资总额16,721.50万元,尚未使用3,278.50万元,系因该项目部分款项尚未到结算期所致。
(3)截至2019年12月31日,靖边明阳宁条梁二期风电场项目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35,000.00万元,实际投资总额17,849.21万元,尚未使用17,150.79万元,系因该项目尚处于建设期,且部分款项未到结算期所致。
(4)截至2019年12月31日,恭城低风速试验风电场项目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20,000.00万元,实际投资总额19,817.43万元,尚未使用182.57万元,系因该项目尚处于建设期,且部分款项未到结算期所致。
综上,截至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82,113.92万元,尚未使用金额为41,424.17万元。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1)明阳锡林浩特市100MW风电项目,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269.97万元(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5日在指定信息媒体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6))。截至2019年12月31日,尚未完成置换。募集资金到位后,截至2019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募集资金。
(2)锡林浩特市明阳风力发电有限公司50MW风电供热项目,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25,049.96万元(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5日在指定信息媒体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6))。截至2019年12月31日,尚未完成置换。募集资金到位后,截至2019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募集资金。
(3)明阳清水河县韭菜庄50MW风电供热项目,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17,714.01万元(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5日在指定信息媒体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6))。截至2019年12月31日,尚未完成置换。募集资金到位后,截至2019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募集资金。
(4)MySE10MW级海上风电整机及关键部件研制项目,截至2019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募集资金。
综上,截至2019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于2018年经本公司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管理办法并结合经营需要,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相应的《募集资金专用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管理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单位:人民币元)如下: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
上述存款余额中,已计入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215.40万元,已扣除手续费0.61万元。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
上述存款余额中,已计入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1.41万元,尚未从募集资金专户置换的募投项目投入43,033.94万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公司无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9年度,本公司已按《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2020年4月20日,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鉴证报告,鉴证报告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与实际存放及使用情况相符。
八、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2020年4月20日,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对本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专项核查报告,专项核查报告认为: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核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2日
附表:
2019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19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4: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市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比如固定收益类的国债、银行理财产品以及其他投资产品等,在上表的“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情况”中填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第二十七条:当期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情况的,上市公司应当在《募集资金专项报告》中披露本报告期的收益情况以及期末的投资份额、签约方、产品名称、期限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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