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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证券代码:603983        证券简称:丸美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7

  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拟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90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19年末的可供分配利润为1,319,071,891.84元。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司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以实施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90元(含税)。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401,0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56,390,000.00元(含税),占当年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37%。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分配后,公司结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该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利润分配形式和比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长期稳健发展。我们同意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发展需求和股东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并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特此公告。

  

  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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