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890 证券简称:春秋电子 公告编号:2020-024
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2104号《关于核准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本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425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23.72元,募集资金总额812,41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71,748,631.13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40,661,368.87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17年12月6日全部到位,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7]第ZF10950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2019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2019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为:直接投入募投项目91,167,459.96元,银行手续费等支出4,574.79元,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6,997,844.93元,投资理财产品-174,000,000.00元。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127,083,316.04元,募集资金余额应为109,483,539.06元,差异17,599,776.98元,原因系:收到银行存款利息收入2,081,726.04元,其中2017年收到银行存款利息收入94,050.02元,2018年收到银行存款利息收入1,154,448.53元,2019年收到银行存款利息收入833,227.49元;收到理财产品的投资收益15,518,050.94元,其中2018年度收到理财产品的投资收益12,500,648.22元,2019年度收到理财产品的投资收益3,017,402.72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募集资金管理的通知》精神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要求制定了《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运用、变更和监督等方面均作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公司严格按照《管理制度》的规定管理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存储、运用、变更和监督不存在违反《管理制度》规定的情况。
公司于2017年12月,连同保荐机构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证券”)分别与募集资金存放机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花桥支行、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张浦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公司于2018年3月,连同全资子公司合肥经纬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经纬”),保荐机构东莞证券与募集资金存放机构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19年8月,东兴证券接替东莞证券完成对春秋电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工作。东兴证券、春秋电子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张浦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东兴证券、春秋电子、春秋电子的全资子公司合肥经纬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该等三方/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该等三方/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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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报告期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参见“募投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见附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新建研发中心(昆山)主要为企业提供技术支持,研究开发新技术、新产品,但无法直接产生收入,故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可以缓解公司流动资金压力,节省利息费用,为公司各项经营活动的顺利开展提供流动资金保障,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但无法直接产生收入,故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三)用募集资金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中,总投资额200,000,000.00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19年12月31日,已使用204,151,571.23元。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公司于2017年12月29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2018年1月15日召开的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经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6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低风险的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风险可控。
公司于2018年12月2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经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2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低风险的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风险可控。
2019年度,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金额260,000,000.00元,赎回434,000,000.00元。
截至2019年12月31日,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金额1,697,000,000.00元,赎回1,676,000,000.00元,余额为21,000,000.00元。
(五)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和去向
继续投入相关募集资金项目。
(六)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中,年新增300万套笔记本电脑精密结构件智能产线及210套精密模具智能产线项目(合肥)预计投资金额为19,074.60万元,该项目实施主体为合肥经纬。实际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以增资形式向合肥经纬的募集资金账户转账19,400.00万元。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了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认为:春秋电子2019年度《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证公字[2013]13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春秋电子募集资金2019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出具了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保荐机构认为:公司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专项核查意见;
(二)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2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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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年增365万套笔记本电脑(PC)精密结构件及450套精密模具的生产项目(昆山),因将与该募投项目相关的客户资源转化为大批量订单尚需要一定时间周期,公司放缓了本募投项目的资金投资进度并将本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2020年8月。因此2018年、2019年本募投项目仍处于建设期,未能大规模投入生产。截至2019年12月末,本募投项目仅部分机器设备投入使用,但该项目尚未全部完工,未大规模投产,该项目累计实现效益620.40万元,实现效益较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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