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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公司代码:688278                     公司简称:特宝生物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兰春、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志里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杨毅玲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2.1 委托理财

  单位: 元  币种: 人民币

  说明:(1)2020年1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2.2亿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上述额度在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1)。

  (2)2019年12月3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1.2亿元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上述额度在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3.2.2 报告期内捐赠义务履行情况

  根据公司与中国肝炎防治基金会、北京红心相通公益基金会签订的捐赠协议,报告期内公司实际履行的捐赠义务为:

  (1)根据“中国慢乙肝临床治愈(珠峰)工程项目”捐赠协议书的约定,公司已完成2020年第一季度现金捐赠义务,实际捐赠现金450万元。

  (2)根据“中国慢乙肝临床治愈(珠峰)工程项目患者药品捐赠”协议约定,公司应捐赠25万支派格宾,2020年第一季度已捐赠2万支派格宾。截止2020年3月31日,已累计捐赠16.78万支,还需捐赠8.22万支。

  (3)根据“北京红心相通公益基金会药品捐赠协议书”(合同履行期限自2019.10.01至2020.09.30),公司需捐赠药品派格宾不少于3万支,2020年第一季度已实际捐赠派格宾0.89万支。截止2020年3月31日,本公司已累计捐赠2.37万支,还需捐赠不少于0.63万支。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兰春

  日期2020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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