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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9年度募集 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603519         证券简称:立霸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将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311号”《关于核准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由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主承销商采用网下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000,0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3.69元。截止2015年3月16日,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开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股)20,000,000股,募集资金总额273,8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52,253,625.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21,546,375.00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5]第111129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订了《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上述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公司于2015年4月13日会同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支行营业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止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金额情况如下:

  (单位:元)

  截止2019年12月31日,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如下:

  (单位:元)

  注:该理财产品已于2020年1月7日和4月7日分别到期,本金共计12,000,000.00元及收益共计339,250.69元已赎回到账至中国建设银行宜兴支行营业部32001616236059000156募集资金专户中。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2019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9年度,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3,932,135.58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5 年 4 月 10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63,102,493.49元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同时该议案经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该议案均发表了同意的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截至2015年3月27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专项鉴证,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5]第112210号”《关于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

  截至2015年3月27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运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9年度,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19年4月2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19年5月14日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00万元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结构性存款或保本型理财产品、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保本型及其他低风险型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为自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一年内有效。该事项经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均出具了同意的意见。

  2019年度内,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单位:元)

  注:2019年度内,公司各时点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未超过股东大会对相关事项的授权范围。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鉴于“环保新型家电用覆膜板生产线技改扩能项目”已建设完毕并达到可使用状态,尚未支付的尾款或质保金支付时间周期较长,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本公司拟在投入铺底流动资金26,250,000.00元后,将“环保新型家电用覆膜板生产线技改扩能项目”结余资金26,912,895.84元(含理财产品收益、利息收入、手续费支出、尾款或质保金)中的10,000,000.00元用于投资本公司未完工的募投项目“家电用复合材料研发中心项目”,剩余的16,912,895.84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该事项已经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均出具了同意的意见。

  2018年7月,公司办理完成募投项目“环保新型家电用覆膜板生产线技改扩能项目”、募投项目“补充公司营运资金”对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注销手续。

  (六)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19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9年度,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后认为:公司2019年度《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修订)》(上证公字[2013]13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立霸股份公司募集资金2019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2019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二)《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

  特此公告。

  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2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                                                  单位:万元

  注1:募集资金总额比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差10.37万元,系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小于计划的募集资金投资额,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说明书》,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少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量的,公司通过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解决。

  注2:调整后投资总额比募集资金总额多367.11万元,系 “环保新型家电用覆膜板生产线技改扩能项目”结余永久补流金额和补充营运资金投入金额包括了募集资金结余相应的理财收益、利息收入等367.1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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