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60 证券简称:苏州科达 公告编号:2020-044
转债代码:113569 转债简称:科达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收入政策变更影响: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中衔接规定相关要求,首次执行时仅对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报表项目金额进行调整,对上年同期比较报表不进行追溯调整。
成本政策变更影响: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中成本相关规定,与原收入准则比较,将影响公司《利润表》“营业总成本”明细项目间变动,但不影响公司“营业利润”和“利润总额”。
苏州科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执行新收入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议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本准则”),并要求境内上市的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新收入准则。据此,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并变更相关的会计政策。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为了规范收入的会计处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保持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持续趋同,财政部于2017年7月发布《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通知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2、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
?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一)收入政策变更内容
??(1)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新收入准则将所有收入统一纳入一个确认模式——控制权模式,而后判断是否满足在一段时间内确认的条件,如果不满足,则在某一时点确认收入。
(2)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新收入准则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由风险报酬转移变为控制权的转移,即收入确认模型由利润表观向资产负债表观的转变。控制权模型下更偏向于定性判断的方式,得出的判断结果一致性更高。
(3)收入计量标准发生改变。新收入准则按照分摊至各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对合同中存在的可变对价、重大融资成分、客户支付非现金对价、应付客户对价、合同折扣等做了详细的规定。
(4)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引。新收入准则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明确规定根据各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相对单独售价分摊交易价格。
(5)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新收入准则对可变对价合同、总额法和净额法区分、附有质保条款的销售、附有客户额外购买选择权的销售、向客户授予知识产权许可等特定交易(或事项)给出了明确的指引。
(二)成本政策变更内容
??新收入准则规定,企业在取得合同及履行向客户提供商品或服务过程中所产生的成本,分别按照合同取得成本和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采用与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收入准则中衔接规定相关要求,首次执行时仅对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报表项目金额进行调整,对上年同期比较报表不进行追溯调整。
公司执行新收入准则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
三、董事会及独立董事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的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独立董事对执行新收入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事项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同时也体现了会计核算的真实性与谨慎性原则,能够更加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是合理的、必要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决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因此同意公司执行新修订的新收入准则。
四、监事会核查意见
2020年4月21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执行新收入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同时也体现了会计核算的真实性与谨慎性原则,能够更加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是合理的、必要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此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五、上网公告附件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科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3日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