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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科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660                证券简称:苏州科达                公告编号:2020-036

  转债代码:113569                转债简称:科达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在未来十二个月内,苏州科达科技股份有限(以下简称“公司”)拟与参股公司江苏本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本能”)发生关联交易,预计关联交易累计金额不超过500万元。占公司2019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0.27%。加上过去12个月公司和江苏本能累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30.53万元,公司与江苏本能的累计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530.53万元,占公司2019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0.29%。本次关联交易金额在公司董事会的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关联交易定价公平、 公正,交易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0年4月2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该议案时,关联董事陈卫东回避表决,其余5名董事参与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以下独立意见:公司与江苏本能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和定价方法合理、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议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相关规定,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

  审计委员会认为此项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项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

  (二)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2019年3月1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拟与江苏本能达成的日常关联交易不超过500万元,加上过去12个月公司和江苏本能累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442.38万元,公司与江苏本能的累计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942.38万元。2019年至今,公司实际向江苏本能支付的预付账款为250.00万元,经确认的设备采购金额为30.53万元,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30.53万元。

  (三)未来12个月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在未来十二个月内,公司拟继续向江苏本能采购设备,累计发生金额不超过500万元,占公司2019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0.27%。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基本情况

  1、本次交易的关联法人为江苏本能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陈勤民;注册资本:人民币2,950万元;主要股东:自然人陈勤民持有其60%的股权,公司持有其40%的股权;成立日期:2009年6月2日;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企业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楠溪江东街58号9楼西;经营范围:电子、通讯和信息技术的产品研发、技术推广、技术咨询,电子、通讯和信息技术的系统集成;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电子产品的生产及销售;计算机软件的开发及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关联方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关联方江苏本能的总资产为459.79万元,总负债为1,091.62万元,净资产为-631.83万元。2019年度,江苏本能实现营业收入437.01万元,净利润-683.65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691.90万元。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总经理陈卫东先生担任江苏本能的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江苏本能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公司与江苏本能之间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关联方履约能力

  江苏本能主要从事射频识别技术(RFID)研究、产品开发和销售、解决方案提供及整体应用业务。江苏本能的产品包括RFID全系列产品、电子车牌读写器等。公司产品涵盖了RFID领域全部三项技术标准:“ISO18000-6C国际标准”、“GB/T29768-2013国家通用标准”、“汽车电子标识专用标准”。目前全国电子车牌已在北京、天津、重庆和河北等地方试点运行。2017年12月29日,国家标准管理委员会发布了汽车电子标识多个标准,并计划于2018年7月1日正式实施。作为智慧交通行业机动车电子标识业务的先行者,江苏本能有良好的技术积累,行业发展空间广阔。江苏本能与本公司存在长期持续性关联关系,具备持续经营和服务的履约能力。

  三、定价政策

  公司向关联方进行设备的采购,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参考市场价格,采取招标或协议的方式确定交易价格,与非关联第三方的价格不存在异常,价格公允合理,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与江苏本能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智慧交通业务开展需求,采购江苏本能的电子车牌产品,将和公司原有视频识别业务结合起来,形成机读加视读一体化,将大大提高智能交通业务的识别准确率,有利于公司智慧交通业务的开展。

  本次公司与江苏本能的日常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符合市场化原则,交易事项公允、合法,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

  公司独立董事在事前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必要的调查,在会前签署了对关联交易事项的书面认可文件,并对该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核查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本议案进行审议后认为:本次公司拟向江苏本能采购设备是根据公司的业务需求开展的,有助于公司开展智能交通相关业务,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公司章程》的规定,定价符合市场价格定价原则,董事会审议通过的程序合法有效;监事会同意公司在未来十二个月内向参股公司江苏本能科技有限公司采购设备,累计发生金额不超过500万元。

  五、上网公告附件

  (一)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二)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科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3日

  报备文件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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