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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股票简称:上海家化        股票代码:600315        编号:临2020-018

  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根据财政部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对原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首次执行时仅对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报表项目金额进行调整,对上年同期比较报表不进行追溯调整。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17年7月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根据财政部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上述《新收入准则》的有关要求,公司须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日期

  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三)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相关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

  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并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新收入准则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将根据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具体调整项目为:本公司将预期因销售退回而退还的金额从其他应付款计入其他流动负债;将与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相关的预收款项重分类至合同负债;将递延收益中顾客未使用的会员积分重分类至合同负债。

  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相关规定,与原收入准则比较,将影响公司利润表中“营业收入”和“销售费用”,但不影响公司“营业利润”和“利润总额”,预计不会导致公司“营业收入”发生重大变化,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四、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相关审批程序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经公司七届八次董事会及公司七届七次监事会审议通过。

  (一)董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和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相关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会计准则和文件要求,对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五、备查文件

  1、公司七届八次董事会决议;

  2、公司七届七次监事会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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