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3218 公司简称:日月股份
债券代码:113558 债券简称:日月转债
一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9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504,539,612.13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81,687,058.97元。按照《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按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8,168,705.90元,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后2019年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1,939,610,472.24元。
为了更好的回报股东,在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情况下,公司拟向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以截至2020年4月21日的总股本531,283,700股为基数计算,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159,385,11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2019 年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31.59%;公司拟向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每10股以资本公积转增4股。截至2020年4月21日,公司总股本531,283,700股,本次送转股后,公司的总股本为743,797,180股;不派送红股;如在本定期报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及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及转增总额。以上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1、主营业务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致力于大型重工装备铸件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产品包括风电铸件、塑料机械铸件和柴油机铸件、加工中心铸件等其他铸件,主要用于装配能源、通用机械、海洋工程等领域重工装备。截至2019年12月31日,随着2019年9月份年产18万吨(一期10万吨)海装关键铸件项目建成投产,公司已拥有年产40万吨铸件的产能规模,最大重量110吨的大型球墨铸铁件铸造能力。依托技术、产品、规模、质量及品牌等方面的优势,公司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客户群体,并在大型重工装备铸件行业中确立了稳固的市场地位,依据2011年9月中国铸造协会公布的中铸协字【2011】102号文件,公司被列入“中国铸造行业千家重点骨干企业”首批300家企业名单。2014年5月,公司被中国铸造协会评为“中国铸造行业综合百强企业”。公司募投项目年产10万吨大型铸件精加工建设项目到2019年末基本建设完成,已经具备年产10万吨的加工能力;年产12万吨大型海上风电关键部件精加工生产线建设项目正紧张有序的建造中,主体厂房已经竣工,加工设备将在2020年陆续到位安装和调试,逐步释放大兆瓦机型的加工能力,丰富了公司产品系列,形成了完善的铸造、精加工产业链,满足客户“一站式”的交付需求。
2、经营模式
公司采取“以销定产”的订单式生产方式,形成了以股份公司与精华金属所在的宁波市鄞州区和日星铸业与月星金属所在的宁波市象山县黄避岙、贤庠大中庄三大铸造生产基地及贤庠大中庄精加工生产基地。形成了股份公司技术中心研发、培育、实验,鄞州区生产基地实施“小批量、多品种,柔性化”产品类生产和象山生产基地专业化生产风电产品的格局。
(1)采购模式
公司产品的主要原材料为生铁和废钢,辅助材料为树脂、球化剂、孕育剂和固化剂等。公司主要采购模式为:销售部接到客户订单后交制造服务部和技术部评审,制造部根据订单情况测算所需各种原辅材料的用量和规格需求,采购部则视库存情况确定采购需求量、时间要求并及时安排采购。由于生铁产地距离较远且采购量较大,公司为保证资金安全及生铁品质,主要通过宁波本地经销商间接或代理采购的方式,满足生产需要。与主要材料商建立了长期稳定互赢的合作模式,在行业内建立了良好的口碑。
(2)生产模式
公司主要采取按单式生产、分工序制作的生产模式。在生产安排方面,公司销售部接到订单后,及时与制造部协商制定排产计划单,随后制造部根据排产计划单确定生产计划,并将派工单送达各车间进行生产安排。在生产工序方面,公司根据铸件产品的生产流程进行分工序生产。在毛坯铸造阶段,股份公司与日星铸业主要负责造型、熔炼、浇注等工序,精华金属和月星金属则主要负责清理等工序,其中,对砂箱、模具底座等制作工艺相对简单、附加值相对较低的自用铸件工具,主要通过外协予以解决。在机加工阶段,公司铸件产品的机械加工在公司本次募集资金项目“年产10万吨大型铸件精加工建设项目”和“年产12万吨海上装备铸件精加工”形成规模化产能之前,主要通过外协方式解决,由公司和客户确定的合格外协加工厂商完成铸件的加工。随着工厂内精加工产能开始释放,开始实现了大型铸件加工工序内移的战略。在风电产品大型化趋势越来越明确的趋势下,大型产品加工能力将成为行业发展的瓶颈,公司已形成年产10万吨大型铸件精加工能力,二期年产12万吨精加工项目正在建设中,项目建设完成后将形成22万吨自有大型化产品精加工的产能。
(3)定价模式
公司采用“材料成本+加工费”并结合市场情况的形式向下游客户定价销售。由于铸件毛坯完工后需进一步加工才能投入使用,因此,根据交付状态的不同,公司产品定价大致可分为毛坯交付以及机加工交付两种情形,相应的,毛坯交付下的加工费主要包括铸造费用,机加工交付下的费用除铸造费用外,还包括机加工费用。在该定价模式下,公司产品材料成本主要受生铁、废钢等原辅材料市场供求影响而波动,加工费则随着人工成本、加工耗时、加工复杂度及风险程度,以及市场供需环境的变化而波动。因此,为获得更大的利润空间,公司一方面努力提高管理水平,降低材料消耗及价格波动对生产成本的不利影响,另一方面持续进行技术创新和装备更新,提高产品附加值和生产效率,以获得高于行业平均水平的收益。
(4)销售模式
公司产品是非标定制的工业中间产品,主要为下游成套设备制造商提供配套,所以主要采取一对一的销售模式,这一销售模式有利于公司客户资源管理、双方技术沟通、生产协调、供需衔接、后续回款管理、售后服务、市场动态研判的顺利进行。
(5)生产资质
2014年3月,公司通过工信部铸造行业准入认定,被列入“符合《铸造行业准入条件》企业名单(第一批)”;2015年2月,工信部公布“符合《铸造行业准入条件》企业名单(第二批)及撤销部分企业准入公告资格的公告”,全资子公司宁波日星铸业有限公司被列入符合《铸造行业准入条件》企业名单(第二批),在2020年6月份前达到铸造行业排放新标准。
3、行业情况说明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大型重工装备铸件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主要为风力发电、塑料机械、船舶动力以及加工中心等下游行业提供铸件产品配套。在《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与《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中属于313和C34的通用设备制造业,上述行业作为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市场需求受到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的系统性影响,对公司主要产品下游行业分析如下:
(1)风电行业
风电作为新能源行业,支持可再生能源发展、提高清洁能源在国家能源结构中的比例,已经是全社会的共识与我国政府的政策导向。
根据国家能源局统计数据,2019年全国风电累计并网装机容量21,005万千瓦;新增并网容量2,579万千瓦,同比增加25.25%,风电发电量4,057亿千瓦时,占全部发电量的5.5%。
同时随着解决弃风工作的持续积极推进,国内弃风问题改善明显。根据国家能源局数据,2019年全国弃风电量169亿千瓦时,同比减少108亿千瓦时,平均弃风率4%,弃风率同比下降3%。全国弃风电量和弃风率实现“双降”,弃风情况得到明显好转,全年提前完成5%的弃风率目标。
根据全球风能理事会(GWEC)报告,2019年全球新增风电并网装机60.4GW,比2018年增长19%,行业复苏明显。同时根据彭博新能源数据,2019年受补贴退坡、平价时点确定等因素影响,中国风电市场新增装机容量达到历史次高水平,达到28.9GW,相较于2018年增长了37%。其中陆上风电新增26.2GW,增速为36%,海上风电新增2.7GW,增速达57%。公司2019年风电业务实现销售收入285,676.81万元,同比2018年收入158,843.10万元增加79.85%。
(2)塑料机械行业
注塑机是最重要的塑料成型设备和塑料机械注塑机领域是塑料机械行业中的一个重要分支,目前美国、日本、德国、意大利、加拿大等国家注塑机产量占塑料加工机械总量的比例达到60%-85%。我国塑料机械行业与世界塑料机械行业的产品构成大致相同,注塑机也是产量最大、产值最高、出口最多的塑料机械产品。
注塑机下游的应用行业主要集中在汽车、家电、3C、医疗、日用品轻工业等多个行业。长期来看,随着经济的发展需求量呈现稳步增长的趋势。但2019年国内经济特别是实体经济下行压力增大,中美经贸摩擦不断,同时由于汽车行业整体下行,较大程度影响注塑机设备提供商,同时在风电行业景气度较高的条件下,公司战略性的将产能转移给风电铸件生产。2019年公司注塑机业务实现收入54,604.84万元,比2018年收入67,727.06万元减少19.38%。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四季度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大幅增加主要是公司大兆瓦机型产能投产,预计后期供给偏紧,客户为了锁定后期供货量,支付了部分工装费和预付款所致。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本及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48,583.0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48.30%,营业成本260,717.9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41.10%,净利润50,454.00万元,同比增加79.84%,经营活动产生现金净流量为84,742.39万元,比去年同期增加311.91%,主要分析如下:
(1)得益于公司一直实施的“高质量、低成本”和“技术领先”战略,国内风电行业维持高景气度及国外市场的不断拓展的背景下,公司产品市场占有率进一步提升,2019年公司风电产品销售收入达285,676.81万元,同比增加79.85%。
(2)公司践行从“成本领先”转变为“技术领先”战略,维持了对研发投入高增长态势,2019年研发费增长幅度达到44.35%。公司致力于在球墨铸铁领域做精做强,开始涉足核反应废料转运储存罐产品的研发,力争打破此产品由欧美国家垄断的局面,为国家大力发展核电事业提供助推器,为公司发展创造利润新的增长点。
(3)2019年公司产品主要原材料生铁和废钢价格仍处于高位运行,坚持产品质量和成本管理不松懈,稳步推进“两海战略”,产品毛利率稳步提高。
(4)2019年公司严格管控各项费用开支,严格控制销售、管理费用,同时加强货款回收和资金使用效率,财务费用大幅度下降,保证了公司具有充沛的现金流以应对各项经营风险。
(5)2019年公司继续加强对客户信用期和存货的管理,有效的提高了存货及应收款的质量,存货及应收款周转率进一步提升。
(6)稳步推进扩产项目的建设,年产18万吨(一期10万吨)海装关键铸件项目在2019年9月份投产;年产10万吨大型化铸件精加工项目产能从7.5万吨提升到10万吨;年产12万吨海装备关键铸件精加工项目建设稳步推进,2020年开始释放产能,进一步延长了产业链和丰富了公司产品系列。
(7)通过炼内功、强颈骨,紧紧围绕六大任务开展工作,2019年产销售量、销售收入及净利润均实现了较好的增长,市场占有率稳步提升。
2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企业会计准则变化引起的会计政策变更
1) 本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 《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编制2019 年度财务报表,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2018年度财务报表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和金额如下:
2)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2017年修订)
财政部于2017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修订后的准则规定,对于首次执行日尚未终止确认的金融工具,之前的确认和计量与修订后的准则要求不一致的,应当追溯调整。涉及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与修订后的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无需调整。本公司于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本公司不存在因追溯调整产生的累积影响数调整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情况。
①以按照财会〔2019〕6号和财会〔2019〕16号的规定调整后的上年年末余额为基础,执行上述新金融工具准则的主要影响如下:
②以按照财会〔2019〕6号和财会〔2019〕16号的规定调整后的上年年末余额为基础,各项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按照修订前后金融工具确认计量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和计量结果对比如下:
5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如下:
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其变化情况详见本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更”和“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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