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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218      证券简称:日月股份       公告编号:2020-041

  债券代码:113558      债券简称:日月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和内控报告的审计机构。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结合市场同地区相关上市公司的审计费用水平,确定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70万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30万(含税)。

  鉴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性、独立性及2019年为公司进行审计的工作情况,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于2020年4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和内控报告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70万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30万元(含税)。

  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2.人员信息

  截至2019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16名、注册会计师2266名、从业人员总数9325名,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的注册会计师和从业人员均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2019年,立信新增注册会计师414人,减少注册会计师387人。

  3.业务规模

  立信2018年度业务收入37.22亿元,2018年12月31日净资产1.58亿元。2018年度立信共为569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收费总额为7.06亿元。所审计上市公司主要分布在:制造业(365家)、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44家)、批发和零售业(20家)、房地产业(20家)、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17家),资产均值为156.43亿元。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18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16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立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立信2017年受到行政处罚1次,2018年3次,2019年0次;2017年受到行政监管措施3次,2018年5次,2019年9次,2020年1-3月5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1)项目合伙人从业经历:

  姓名:郭宪明。

  (2)签字注册会计师从业经历:

  姓名:卞加俊。

  (3)质量控制复核人从业经历:

  姓名:魏琴。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郭宪明、魏琴、卞加俊在过去三年无不良诚信记录。

  (三)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公司2019年度审计费用为100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70万元,与上年同期持平,内控审计费用为30万元),本期审计费用定价原则未发生变化,与上年度费用保持一致。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立信进行了审查,认为立信参与年审的人员均具备实施审计工作所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的执业证书,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且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会计审计工作和内控审计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内部控制设计及运行有效性进行审计。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立信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续聘财务审计机构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如下:

  事前认可意见: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就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向公司管理层了解了具体情况,并审核了拟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资质等证明材料。我们认为立信除为公司提供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相关专业服务之外,与公司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立信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我们同意将《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进行审议。

  独立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相关审计资格,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部审计的工作需求。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及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0年4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0年4月21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立信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其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我们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4、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5、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监事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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