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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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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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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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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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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053 证券简称:成都燃气 公告编号:2020-01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2445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499,629,668.14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扣除按本年净利润金额提取10%法定公积金49,962,966.81 元,拟提取3%任意公积金14,988,890.04元后,截止2019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877,798,099.58 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19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445元(含税)。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888,89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17,333,605.00元(含税),占2019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48.17%,剩余可分配利润留存下一年度。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22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以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目前的实际经营和财务状况,综合考虑了公司正常经营和未来发展需求、股东合理回报等因素,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分红指引》《公司章程》以及《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中关于利润分配及现金分红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2019年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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