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566 证券简称:九牧王 公告编号:临2020-00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4月22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具有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资格等,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承办分支机构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厦门分所由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厦门分所更名而来,成立于2018年12月18日,注册地址为厦门火炬高新区软件园创新大厦A区14楼a单元19室,执业人员具有多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经验。
2.人员信息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员工3,051人。其中,共有合伙人106人,首席合伙人肖厚发;共有注册会计师860人,较上一年净增375人;包括注册会计师在内,总计有2,853名从业人员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2018 年12 月31 日净资产为8,157.19 万元;2018 年度业务收入共计69,904.03 万元;2018 年承担110 家A 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业务,合计收费11,245.36 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汽车及零部件制造、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电气机械和器材、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专用设备、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服装、家具、食品饮料)及矿产资源、工程地产(含环保)、软件和信息技术、文体娱乐、金融证券等多个行业,其资产均值为73.48 亿元。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已购买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责任限额4 亿元,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该所建立了较为完备的质量控制体系,自成立以来未受到过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具有较强的投资者保护能力。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3 年,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收到1 份行政监管措施(警示函), 即2017 年10 月25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7】28 号。除此之外,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闫钢军,中国注册会计师,2000年起从事审计工作,拥有多年证券服务业务工作经验。
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拟):陈凯,中国注册会计师,2003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2016年开始在质量控制部从事项目质量控制复核,拥有多年证券服务业务工作经验。
本期签字会计师(拟):王启盛,中国注册会计师, 2010年开始从事审计工作,拥有多年证券服务业务工作经验。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3 年内未曾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三)审计收费
2019 年度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财务审计费用为100.00 万元,对公司的内控审计费用为60.00 万元,合计160.00 万元。2019 年度审计费用较上一期审计费用同比无变化。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审计收费。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2020 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相关审计费用。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所履行的程序
(一)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在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过程中的履职情况及审查意见,包括为评价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的具体工作和结论。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基本情况和履职情况进行了审查,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应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能够为公司提供专业审计服务,项目成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因此,我们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审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的工作需要。该事务所在担任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过程中,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约定的服务内容, 顺利完成了公司年度审计工作。公司独立董事均同意公司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基于独立、认真、谨慎的立场,认真审议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关于2020年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审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与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出色地完成了审计工作, 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公正、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以及内部控制情况。鉴于上述原因,我们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将此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上市公司董事会对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票 9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同意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负责公司 2020 年年度财务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同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2020 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相关审计费用。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2020年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书面意见
3、审计委员会关于2020年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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