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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证券代码:600101            证券简称:明星电力            编号:临2020-01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5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简要原因说明:本预案是在综合考虑公司持续发展目标、盈利能力,兼顾股东近期及中长期合理回报基础上,结合公司所处行业特点、经营模式及项目投资资金需求等做出的利润分配安排。

  2020年4月22日,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9名董事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1,143,036,812.51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19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21,432,67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1,071,633.5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21.14%。公司2019年度不送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盈利99,686,162.28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143,036,812.51元,公司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21,071,633.5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低于30%,具体原因分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公司为国有控股的水电企业,作为国民经济基础性产业,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保障。为支撑经济社会发展对电力的需求,电力投资建设稳步推进。主动响应国家战略大局,持续纵深推进电力体制改革,深挖电能替代潜力,落实国务院一般工商业降价政策,切实减轻企业负担,释放企业用电潜力,促进供区全社会用电量持续增长。

  (二)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公司正处于转型升级改造的关键时期,致力打造成为一流综合能源服务企业,在遂宁市本级和船山区、安居区拥有完整的发、供电网络,网内水力自发电量全部上网销售,不足部分通过下网关口从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购买销售。同时,在遂宁城区范围内拥有完整的自来水制水、供水厂网系统。公司自来水来源为所属自来水厂生产后通过城市供水管网销售给网内用户。在辖区内供电市场占有率100%,供水市场占有率90%以上。

  (三)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公司业绩主要来源于电力和自来水经营业务,经营利润主要来源于自发上网电量、售电量、售水量的增长和成本、损耗(电力线损、厂用电消耗、水损)的有效控制。经营稳健,运作规范,公司质量稳步提升,近三年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均在1亿左右,最近三年同期净利润的平均增长率6.07%。

  随着电力体制改革纵深推进,电、水网络质量不断增强,前三年电、水网络固定资产平均投资达1.14亿元,电、水网络维护平均支出达1.81亿元。根据公司发展与经营需要,预计2020年总投资将达4.04亿元,经营活动收到现金预计18亿元,经营活动所需现金预计为16.82亿元,资金需求量将达2.86亿元。

  (四)公司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原因

  1、公司主营业务电力和自来水生产销售属于技术密集型和资产密集型基础产业,项目一次性投资大,投资回收期相对较长,电、水网络设施设备更新换代具有周期性,目前电力体制改革纵深推进,公司正处于转型升级改造的关键时期,投资需求量大。

  2、电力体制改革持续推进,公司必须主动作为,积极适应电改,拓展市场空间,以保持公司在供区内的市场地位和竞争力。

  3、留存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升级改造电、水网络,拓展新增供区,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增强盈利能力,促进公司可持续健康发展,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和股东长远利益。

  (五)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效果

  根据公司经营和发展需要,公司累计留存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投资建设如下项目:

  1、投资11,918.00万元,用于新建永兴110kV输变电工程和唐家35kV输变电工程。

  2、投资2,331.00万元,用于新建10kV配套出线10项,主要包括:110kV金家沟变电站10kV配套出线新建工程(金03~04线)、窑湾110kV变电站至中环线金龙处交界处10kV电缆线路新建工程(湾16线)、天星坝110kV变电站至机场中路10kV架空线路新建工程等项目。

  3、投资840.00万元,用于新建变电站10kV出线土建3项,主要包括:新建110kV金家沟变电站10kV配套出线土建工程、唐家35kV变电站配套出线土建工程、明霞110kV变电站10kV出线土建新建工程。

  4、投资10,000.00万元,用于新建运维中心及生产和辅助用房。

  5、投资13,171.30万元,用于技术改造投资46项。主要包括:黄连沱右岸岸坡水毁修复改造、35kV线路改造、110kV南北线改造、10kV遂南变电站110kV间隔改造、老旧弃管小区改造、农网改造等项目。

  6、投资253.35万元,用于公司信息化投资,主要为综合数据网安全探测及监控系统建设;二次安全防护系统改造;视频监控平台升级改造等。

  7、投资1,862.48万元,用于固定资产零购投资。主要包括购置龙凤水电站进水工作闸门、启闭机,生产设备、办公设备、仪器仪表、专用工器具和生产车辆等。

  通过以上项目的实施,预计2020年公司遂宁供区内售电量增长2.46%(达到22.66亿千瓦时),售水量增长2.35%(达到4,100万吨)。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0年4月22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同意将本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陈宏、何云、吴开超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本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若干规定的决定》和公司《章程》规定,既考虑了全体股东的当前利益,又兼顾了公司对网络改造、项目投资所需资金的实际承受能力,是公司和全体股东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有机统一,不会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及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本预案同时兼顾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其他风险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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