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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002900           证券简称:哈三联       公告编号:2020-024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许可[2017]1602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9月12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5,276.67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18.07元。截至2017年9月18日止,本公司共募集资金953,494,269.00元,扣除发行费用53,375,312.82元,募集资金净额900,118,956.18元。

  截至2017年9月18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17]000685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236,592,966.10元,其中: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126,881,200.00元;于募资金到位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会计期间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5,109,375.17元,收到存款利息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2,952,613.42元,理财产品收益25,955,001.59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84,602,390.93元,收到存款利息扣除手续费的净额2,083,220.04元、理财产品收益23,089,536.37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717,606,361.50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经本公司2017年第二届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并业经本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香坊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哈尔滨分行营业部、中国光大银行哈尔滨阳光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便管理不同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明细如下:

  2017年10月9日,公司会同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香坊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

  根据《管理制度》,公司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一千万元人民币或发行募集资金净额的5%的,公司及商业银行应当及时通知保荐机构;根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一千万元人民币或发行募集资金净额的5%的,商业银行应当及时通知保荐机构,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717,606,361.50元,与上表募集资金账户“截止日余额”差异为604,000,000.00元,系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导致,明细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三、2019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或募投项目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2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编制单位: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医药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拟新建冻干粉针剂生产线、非PVC软袋输液生产线、口服固体制剂生产线、全自动化玻璃瓶输液生产线、塑料安瓿水针剂生产线、内封式软袋输液生产线、化学原料药生产车间和生化原料药生产车间,同时配套建设锅炉、质检中心、污水处理、仓库等辅助设施,整体建成前,尚无法产生经济效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项目拟在哈尔滨现有厂区内新建工程技术中心,采购研发设备和办公设备,配备相应的研发人员,项目实施后,将增加公司研发部门硬件和软件实力,加快研发进程,促进研发成果转化,不产生直接利润;营销与服务网络中心项目拟以哈三联为主体,建设营销与服务网络中心,项目实施后,将提高公司产品销量、市场推广和服务水平,不产生直接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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