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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410         证券简称:广联达          公告编号:2020-03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0年4月23日在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东区13号楼广联达信息大厦621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0年4月1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及监事发出。与会董事一致推举由董事刁志中先生主持会议,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8名,董事袁正刚先生因出差委托董事何平女士代为参会,董事王爱华先生、柴敏刚先生以通讯形式参会,公司监事、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与会董事对提交会议审议的议案进行了充分审阅,采取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本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选举刁志中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任期与第五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刁志中先生的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

  二、审议通过《关于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人员组成的议案》,本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重新确定了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及审计四个专门委员会组成,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及召集人如下:

  1、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由6人组成,分别为刁志中先生、袁正刚先生、王爱华先生、刘谦先生、何平女士和吴佐民先生,刁志中先生担任召集人。

  2、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由3人组成,分别为郭新平先生、柴敏刚先生和刁志中先生,郭新平先生担任召集人。

  3、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3人组成,分别为柴敏刚先生、马永义先生和王爱华先生,柴敏刚先生担任召集人。

  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3人组成,分别为马永义先生、郭新平先生和袁正刚先生,马永义先生担任召集人。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本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同意聘任袁正刚先生担任公司总裁职务,任期三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

  经公司总裁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审核通过,同意聘任王爱华先生、刘谦先生、何平女士、李树剑女士、云浪生先生、只飞先生、汪少山先生为公司高级副总裁;同意聘任何平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上述人员任期三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同意聘任李树剑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

  上述拟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本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同意聘任朱娜娜女士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

  朱娜娜女士的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10-56403000

  传真:010-56403335

  邮箱:zhunn@glodon.com

  朱娜娜女士的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审计监察部负责人的议案》,本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同意聘任张鑫阳先生担任公司审计监察部负责人,任期三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

  张鑫阳先生的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

  六、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本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七、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本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本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四月二十三日

  附件1:董事长简历

  刁志中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3年出生,大学学历,工程师。曾任北京石化工程公司设计中心工程师。现任本公司董事长、全联房地产商会副会长及数字城市分会会长、中国软件行业协会副理事长、中关村数字建筑绿色发展联盟理事长。

  刁志中先生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本公司股份195,064,845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刁志中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附件2: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1、袁正刚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3年出生,博士学历。曾任加拿大蒙特利尔大学博士后研究员,本公司研发中心经理、高级副总裁。现任本公司董事、总裁。

  袁正刚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991,260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袁正刚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王爱华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5年出生,大学学历。曾任公司北京销售部销售员、西安分公司经理、销售部经理、造价事业部经理、项目管理事业部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高级副总裁,兼任北京云建信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东方上河(北京)科技有限公司董事、考拉昆仑信用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中关村海绵城市工程研究院有限公司董事、杭州筑峰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中核弘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上海智建美住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王爱华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5,207,739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王爱华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刘谦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3 年出生,大学学历。曾任职西安石油勘探仪器总厂软件室工程师,公司重庆分公司经理、市场部南方区大区经理、造价事业部营销中心经理、造价事业部经理、人力资源部和基础管理部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高级副总裁,兼任北京鸿翔远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北京中房讯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董事、中国土木工程学会建筑市场与招标投标研究分会副理事长、中关村数字建筑产业绿色发展联盟秘书长、中国大数据产业生态联盟副理事长、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信息委员会委员、中关村人才协会常务理事。

  刘谦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2,168,890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刘谦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何平女士:加拿大国籍,1968年出生,大学学历,会计师。曾任职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部、财务部,加拿大BTI 技术公司财务部,加拿大USG工程公司财务部。现任本公司高级副总裁、财务总监。

  何平女士持有本公司股份360,000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何平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5、李树剑女士:中国国籍,1972年出生,大学学历,经济师、会计师。历任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主任、董事、董事会秘书。现任本公司高级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李树剑女士于1999年3月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培训并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于2017年10月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培训并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李树剑女士持有本公司股份360,000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李树剑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6、云浪生先生:美国国籍,1962年出生,博士学历。曾任欧特克(Autodesk)公司产品架构师、软件工程总监、核心产品部资深总监,微软开放技术(上海)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现任本公司高级副总裁。

  云浪生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470,000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云浪生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7、只飞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0年出生,大学学历。曾任公司开发工程师、计价产品研发经理、算量产品部经理、造价事业部经理、云图子公司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副总裁。

  只飞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257,000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只飞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8、汪少山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9年出生,大学学历。曾任本公司渠道管理中心经理、华东大区促销总监、华中大区经理、北京独立区经理、分支管理三部经理、全国营销管理部经理、计量事业本部经理、BIM事业部经理、施工业务板块经理。现任本公司副总裁。

  汪少山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56,000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汪少山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附件3:其他相关人员简历

  1、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朱娜娜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6年出生,硕士学历。曾任公司高级副总裁助理,现任职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朱娜娜女士于2019年12月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培训并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朱娜娜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2)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3)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4)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朱娜娜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审计监察部负责人简历

  张鑫阳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8年出生,本科学历。曾任公司宁夏、广西、辽宁分公司总经理及公司营销管理部经理,现任公司审计监察部经理。

  张鑫阳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23,400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2)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3)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4)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张鑫阳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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