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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 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内审负责人和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66            证券简称:浙富控股            公告编号:2020-02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0年4月23日召开了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及《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顺利完成了换届选举。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及副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内审负责人的议案》及《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等议案。现将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内审负责人及证券事务代表(简历见附件)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一)董事会成员

  非独立董事:孙毅先生(董事长)、余永清先生(副董事长)、潘承东先生、房振武先生、郑怀勇先生、陈学新先生

  独立董事:何大安先生、张陶勇先生、黄纪法先生、宋深海先生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上述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

  战略决策委员会:孙毅先生(召集人)、何大安先生、余永清先生

  审计委员会:张陶勇先生(召集人)、潘承东先生、黄纪法先生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黄纪法先生(召集人)、孙毅先生、张陶勇先生

  提名委员会:何大安先生(召集人)、孙毅先生、宋深海先生

  上述委员任期三年,自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二、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非职工代表监事:黄俊女士(监事会主席)、江成

  职工代表监事:徐晨

  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上述监事任期三年,自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三、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内审负责人及证券事务代表情况

  总裁:潘承东先生

  副总裁:余永清先生、房振武先生、郑怀勇先生、喻杰先生、赵志强先生、夏昀先生

  董事会秘书:房振武先生(联系方式如下)

  财务总监:李娟女士

  内审负责人:黄俊女士

  证券事务代表:王芳东女士(联系方式如下)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内审负责人及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自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四、董事届满离任情况

  因任期届满,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李慧中先生、王宝庆先生、谢峰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相关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公司对李慧中先生、王宝庆先生、谢峰先生在职期间的勤勉尽责,以及为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四月二十四日

  附件:个人简历

  1、孙毅先生,1967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中国国籍,硕士学历,高级经济师,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现任本公司董事长,四川华都核设备制造有限公司董事长、浙江富春江水电设备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桐庐浙富置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桐庐浙富嘉盛房地产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桐庐浙富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桐庐浙富大厦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浙江申联环保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等。

  截至目前,孙毅先生直接持有公司424,015,664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1.43%),间接持有公司20,287,759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03%),合计持有公司444,303,423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2.45%),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除此以外,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且(1)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情形;(3)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情形;(4)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

  2、余永清先生,1961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现任本公司副董事长、副总裁。曾任职于富春江水电设备有限公司,从事机组设计;1997年起从事机组等设备的市场营销,主要业绩有辽宁双岭、湖南碗米坡、广西长洲等项目;2005年加盟本公司负责市场营销工作。

  截至目前,余永清先生直接持有公司13,446,056股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且(1)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情形;(3)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情形;(4)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

  3、潘承东先生,1962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中国国籍,本科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现任本公司董事、总裁,浙江雨能水电设备有限公司董事长、浙江临海浙富电机有限公司董事长、杭州浙富中小水电设备有限公司董事长、浙江富安水力机械研究所有限公司董事长。历任富春江水电设备总厂技术员、设计室副主任、主任、副总工、厂长助理,富春江水电设备总厂厂长、党委委员兼富春江富士水电设备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党工委书记,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二工程局副局长、党委委员,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二工程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

  截至目前,潘承东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且(1)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情形;(3)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情形;(4)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

  4、房振武先生,1962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中国国籍,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裁、董事会秘书。历任浙江水利水电学校财会与计算机专业部主任、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本公司财务总监。房振武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截至目前,房振武先生直接持有公司4,822,262股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且(1)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情形;(3)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情形;(4)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

  5、郑怀勇先生,1972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中国国籍,工商管理硕士。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裁,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富春江水电设备有限公司总经理、浙江雨能水电设备有限公司监事。历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曾任职于富春江水电设备总厂水试室、市场部;东芝水电设备(杭州)有限公司市场部、浙江富春江水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市场部。

  截至目前,郑怀勇先生直接持有公司5,822,436股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且(1)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情形;(3)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情形;(4)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

  6、陈学新先生,1966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中国国籍,本科学历,硕士学位。现任本公司董事,浙江合强律师事务所律师,曾任浙江华茂律师事务所主任。

  截至目前,陈学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且(1)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情形;(3)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情形;(4)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

  7、何大安先生,1957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学历,浙江工商大学人文社会科学资深教授。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卧龙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工商大学应用经济学一级学科博士点学术委员会主任,浙江省有特殊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何大安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截至目前,何大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且(1)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情形;(3)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情形;(4)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

  8、张陶勇先生,1971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毕业于北京工商大学,经济学硕士。现任浙江工商大学教授、硕士生导师,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兼任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张陶勇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截至目前,张陶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且(1)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情形;(3)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情形;(4)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

  9、黄纪法先生,1966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中国国籍,本硕就读于清华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职称。历任工行浙江省分行科员、副科长;桐乡市支行副行长,嘉兴市分行行长助理、副行长;浙江省分行投行部总经理,公司业务部总经理兼小企业金融业务部总经理。工行总行投资银行部副总经理;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董事、副行长兼董秘;工银国际融通资本联席总裁、董事总经理。现任鋆昊资本总裁、董事总经理。在企业融资、项目投资、财务管理等领域拥有丰富理论造诣与实践经验。黄纪法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黄纪法先生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截至目前,黄纪法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且(1)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情形;(3)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情形;(4)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

  10、宋深海先生,1965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中国国籍,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硕士学位。现任浙江浙经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兼任浙江大学城市学院兼职教授、杭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宋深海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截至目前,宋深海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且(1)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情形;(3)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情形;(4)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

  11、黄俊女士,1966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大学本科,高级会计师,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现任本公司审计监察中心总经理。

  截至目前,黄俊女士直接持有公司1,360,000股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且(1)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情形;(3)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情形;(4)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

  12、江成先生,1983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中国国籍,本科学历,技师。现任本公司监事,杭州浙富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公司工会委员。历任公司市场部市场经理。

  截至目前,江成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且(1)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情形;(3)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情形;(4)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

  13、徐晨先生,1968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中国国籍,大专学历,技师。现任本公司监事。2010年12月至2015年3月就职于浙江富春江水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任结构工厂副厂长,2015年3月至2015年12月就职于浙江富春江水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项目部,任高级经理;2015年12月至2017年2月任生产部高级经理;2017年3月至今任结构工厂副厂长。2011年2月至2013年10月兼任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职工监事;2017年至今兼任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监事。

  截至目前,徐晨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且(1)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情形;(3)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情形;(4)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

  14、喻杰先生,1968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上海交通大学工学学士、上海财经大学管理硕士、中欧国际工商学院EMBA,正高级工程师,成都市特聘专家,现任本公司副总裁。历任上海先锋电机厂副厂长、常务副厂长;上海市政府核电办公室主任助理兼处长、上海核电实业公司副总经理;上海嘉宝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其组织研制生产的“秦山二期反应堆控制棒驱动机构”获上海市科技进步奖、上海市优秀产品奖,并随“秦山600MWe核电站设计与建造”项目获得2004年度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其组织研制的高温气冷堆控制棒驱动机构随“10兆瓦高温气冷实验堆”项目获得2006年度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其组织研制生产的多项新型反应堆控制棒驱动机构均为国内首创。

  截至目前,喻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且(1)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情形;(3)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情形;(4)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

  15、赵志强先生,1966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现任本公司副总裁,杭州浙富深蓝核电设备有限公司董事长。历任本公司董事,富春江富士电机有限公司技术管理科科长,总经理工作部部长,总经理助理。

  截至目前,赵志强先生直接持有公司5,305,786股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且(1)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情形;(3)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情形;(4)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

  16、夏昀先生,1965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大学本科,高级经济师、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现任公司副总裁。历任中国水利水电富春江水电设备总厂团委副书记(主持)、人事管理部主任、东芝水电设备(杭州)有限公司副总经济师、上席部长。曾荣获“浙江省电力系统岗位模范青年”、“浙江省优秀企业法律顾问”称号。

  截至目前,夏昀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且(1)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情形;(3)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情形;(4)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

  17、李娟女士,1972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现任本公司财务总监。曾任职于浙江天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浙江正大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杭州分所。

  截至目前,李娟女士直接持有公司122,372股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且(1)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情形;(3)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情形;(4)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

  18、王芳东女士,1990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毕业于英国谢菲尔德大学,财务与金融硕士学历。曾任蓝海思通投资控股(上海)有限公司投资部投资总监助理、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助理、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现任本公司证券部部长、证券事务代表。王芳东女士于2017年6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截至目前,王芳东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经核查,王芳东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中对证券事务代表任职资格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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