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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931          证券简称:锋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0-02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于2020年4月2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1.3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存款、结构化存款、银行理财产品等,该等产品需要有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该额度可滚动使用,自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内有效,并提请授权董事长在上述授权期限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合同等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独立董事与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424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九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222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2.36元,共计募集资金27,463.92万元,坐扣承销费用2,547.17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24,916.75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九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3月28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账户。另减除保荐费、审计费、律师费和法定信息披露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033.98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22,882.77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8〕75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况

  根据《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公司本次发行股票所募集的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如下项目:

  单位:万元

  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部分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发生变更,相应的项目名称亦因此变化,具体变更情况详见公司披露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变更后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对照如下:

  单位:万元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余额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实际使用募集资金6,958.29万元(其中置换自有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2,236.24万元),累计收到的保本理财产品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037.2万元。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16,961.68万元(含暂时用于购买保本理财产品的金额14,500.00万元)。

  (四)前十二个月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于2019年4月2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以及2019年5月21日召开的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1.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存款、结构化存款、银行理财产品等,该等产品需要有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该额度可滚动使用,自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内有效。

  自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之日起至本公告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如下表所示: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共计1.3亿元,未超过授权额度。

  二、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概况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暂时闲置的情况。为提高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在保证募投项目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3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需要有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该额度可以滚动使用。

  (二)投资决议有效期限

  自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内有效。

  (三)理财产品品种

  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存款、结构化存款、银行理财产品等。单个投资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 12个月。

  (四)实施方式

  在有效期内和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在决议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以滚动使用。

  (五)信息披露

  公司在每次购买理财产品后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告内容包括该次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期限、预期收益等。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主要风险提示

  公司投资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主要存在着利率风险、投资风险、提前终止风险、政策风险、交易对手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息传递风险、技术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进行资金管理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险应对措施

  1、除上述理财产品发行人提示的可能发生的产品风险外,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所涉及的投资产品为金融机构发行且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存款,收益情况由于受宏观经济的影响可能具有一定波动性。选择资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及盈利能力强的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并与受托方签订书面合同,明确现金管理的金额、期间、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必要时要求提供担保。

  2、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总监跟踪现金管理的进展情况及投资安全状况。财务总监发现公司现金管理出现异常情况时应当及时向董事长报告,以便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回收资金,避免或减少公司损失。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4、公司财务部应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对公司现金管理业务进行日常核算并在财务报表中正确列报。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以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选择与募投项目计划相匹配的保本短期产品进行投资,其风险低、流动性好,不会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可以提高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使公司获得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

  以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属于现金管理范畴,不存在直接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也有利于提高现金管理收益,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1.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可滚动使用,自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内有效。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九州证券认为:

  (一)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审核程序。

  (二)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九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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