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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节余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830           证券简称:名雕股份           公告编号:2020-02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名雕股份”或“公司”)于2020年4月2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节余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鉴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名雕家居装饰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名启高品质集成家具生产建设项目”、“名雕设计研发中心整合升级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拟做结项处理,上述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原募集资金账户进行监管。为提高闲置节余募集资金利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在保障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972.62万元(含)的闲置节余募集资金购买由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低风险、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上述额度自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就上述事项,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购买单笔成交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0%的理财产品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并由财务部负责具体购买事宜。上述事项还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情况

  2016年11月11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签发《关于核准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628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667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6.5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27,555.51万元,扣除发行费用4,614.33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2,941.18万元,上述资金已于2016年12月7日到位,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6年12月7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广会验字[2016]G16001830241号《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截至2020年3月31日止,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7,496.86万元,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17,496.86万元,其中包括置换先期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5,679.22万元。

  截至2020年3月31日,募集资金尚未使用金额5,972.62万元(其中募集资金5,444.32万元,专户存储累计利息扣除手续费净额528.30万元)。

  二、节余募集资金闲置原因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名雕家居装饰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名启高品质集成家具生产建设项目”、“名雕设计研发中心整合升级项目”的建设均已于2020年3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已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的议案》,同意对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结项处理,节余募集资金5,972.62万元存放于公司原募集资金账户进行监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将根据自身的发展规划及实际生产经营需求,围绕主业、谨慎论证、合理规划安排新的与主营业务相关的项目进行投资,并在使用前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及时披露。因此在新的项目落实前,资金暂时闲置。

  三、使用闲置节余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在保障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的情况下,提高闲置节余募集资金利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

  2、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972.62万元(含)。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产品: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低风险、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

  4、投资期限:自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5、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购买单笔成交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0%的理财产品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并由财务部负责具体购买事宜。

  6、关联关系:公司及子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的发行方均为银行、证券、保险等正规的金融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的闲置资金,来源均为公司闲置节余募集资金。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节余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保障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的情况下进行的,不影响日常经营资金的正常运转及主营业务发展。通过使用闲置节余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六、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尽管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同时也存在相关工作人员操作失误的风险。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进行资金管理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负责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3)公司财务部必须建立台账对所购买的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4)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5)公司投资参与人员负有保密义务,不应将有关信息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公司投资参与人员及其他知情人员不应与公司购买相同的低风险金融产品。

  (6)公司将根据实际购买的情况,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专项意见说明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及财务状况良好,在保障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的情况下,使用闲置节余募集资金购买由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低风险、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投资效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5,972.62万元(含)的闲置节余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本次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节余募集资金购买由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低风险、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972.62万元(含)闲置节余募集资金购买由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低风险、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

  3、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名雕股份目前经营状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资金充裕。在保证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投资风险得到有效控制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5,972.62万元暂时闲置的节余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名雕股份《关于使用闲置节余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该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综上,保荐机构对名雕股份本次使用闲置节余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八、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公司前十二个月内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九、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节余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0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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