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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827              证券简称:高争民爆             公告编号:2020-02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根据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并经过谨慎的研究论证。公司拟调整“危险货物运输项目”的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616号文《关于核准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4,600万股,发行方式为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8.23元。截至2016年12月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78,580,000.00元,扣除承销费用人民币21,214,800.00元后,已缴入募集的股款为人民币357,365,200.00元。同时扣除公司为本次股票发行所支付的保荐费、发行手续费、审计评估费、律师费等费用合计人民币7,837,000.00元,实际募集股款为人民币349,528,200.00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6)第211840号的验资报告。

  二、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进度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危险货物运输项目”募集资金使用进度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公司结合当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均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对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危险货物运输项目”由原计划的2019年12月31日延长至2021年12月31日。

  (二)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原因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危险货物运输项目”由于土地出让手续正在申请办理(已于2020年4月4日收到用地预审意见,仅用于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导致该项目办公场所、维修车间等基础设施未能正常建设以及部分募集资金未能正常投入使用,为保障股东利益,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并经过谨慎的研究论证,对“危险货物运输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适当延期。

  四、重新论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募投项目的建设能够解决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业务需求问题,同时有助于完善昌都市基础设施建设,延伸了地区产业链,推动区域社会和经济的发展。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为卡若镇,卡若镇位于位于昌都镇的南部,澜沧江上游,其四周分别与城关镇、埃西乡、若巴乡及察雅县的吉塘乡、八宿县的宾达乡相接,面积约为649.42平方公里。昌邦公路(昌都-邦达机场)纵贯该镇,镇驻地距昌都镇仅12公里,交通条件便利。为方便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昌都分公司在昌都片区更好发展,促进昌都市乃至整个自治区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提供更优质的服务与产品,本项目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提出的。

  本募投项目属于交通运输配套设施建设工程,是物流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完善的物流有利于提升西藏群众的生活质量。西藏地处祖国西南边陲,经济相对于内地还有一定的差距。物流是“降低成本的宝库”。西藏的优质水源、藏医药、特色手工业制品、优质农畜产品等资源十分丰富,但长期以来,由于物流不发达,西藏的优质产品运送到内地费用高昂,导致竞争力下降。物流的打通,可以降低营销和采购等活动的成本,为企业减少消耗、增加利润,提高企业对用户的服务水平,这将直接提高企业的竞争能力,为西藏优势产业在内地开辟市场提供坚固基础。完善的物流有助于优化西藏的投资环境。物流之于经济就好比血管之于人体。发达的物流对于投资者意味着广阔的市场和更高的利润,是投资者考虑的重要因素。西藏在新一轮改革开放中地位重要,是我国面向南亚开放重要区域,物流业潜力巨大,积极发展利用物流业对于优化投资环境、扩大招商引资意义重大。

  (二)项目建设的可行性

  项目建设完成后能产生一定的经济效益,实现可持续发展,更重要的是通过间接作用促进地方经济发展来增加经济效益。

  募投项目的建设能有效改善公司运输车辆停车和沿线交通环境,解决危货运输道路沿线服务站缺少不足等问题,保障运输安全,从而提高公司市场竞争力和影响力。本项目的建设不仅是客观经济发展需要,也是落实党的政策、体现城市配套功能的实际需求,应该加快步伐,早日建成运营。

  五、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本次“危险货物运输项目”延期调整,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作出的谨慎决定,仅涉及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的调整,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的变更,项目实施的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不会对公司当前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从长远来看,本次调整将有利于公司更好地使用募集资金,保证项目顺利、高质量地实施,有助于公司业务整体规划及长远健康发展。

  六、监事会、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1、监事会意见

  2020年4月23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结合当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经公司审慎论证,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均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对“危险货物运输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由原计划的2019年12月31日延长至2021年12月31日。本次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作出的谨慎决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2、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作出的谨慎决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本次《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高争民爆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作出的决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重新论证及延期,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的要求。综上所述,本保荐机构对高争民爆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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