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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公司代码:600380                 公司简称:健康元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朱保国、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汤凌志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汤凌志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对外投资

  2020年1月17日,丽珠集团全资附属公司珠海市丽珠医药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丽珠股权投资公司”)与江苏新元素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新元素医药”)、史东方、常州同信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常州鑫氏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厦门金圆凯泰展鸿健康成长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订了《关于江苏新元素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增资协议”),根据增资协议,丽珠股权投资公司将出资人民币70,091,000元认购新元素医药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2,250,639元,占增资完成后新元素医药注册资本的7.8215%。新元素医药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其中一名董事由丽珠股权投资公司委派。

  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核准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配股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284号)批准,公司向原股东配售365,105,066股新股。本次配股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1,715,993,810.20元,扣除发行费用46,253,565.29元,募集资金净额为1,669,740,244.91元。截至2018年10月16日,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到位,瑞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验证,并出具了《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瑞华验字[2018]40060006号)。

  2019年12月30日,本公司召开七届董事会二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及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同意本公司使用不超过9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不超过3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现金管理产品或高收益的存款产品,使用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止。

  2020年4月9日,本公司分别召开七届董事会二十二次会议与七届监事会十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产品品种及延期的议案》:同意本公司将海滨制药坪山医药产业化基地项目在原计划的基础上减少两个原料药品种及两个制剂类品种,新增一个制剂类产品,同时延迟珠海大健康产业基地建设项目的开工建设时间至2020年底。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11日披露的《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品品种调整及延期的公告》(临2020-035)。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本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到期余额为人民币29,500万元。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14日披露的《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临2020-039)。

  3.股权激励事项

  2019年12月4日,公司分别召开七届董事会十九次会议和七届监事会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数量为1,172.40万份,行权有效期为2019年12月21日至2020年12月20日,行权方式为自主行权。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累计行权且完成股份过户登记为8,887,186股,占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总量的75.80%。本次行权后公司总股本为1,946,920,524股,均为无限售流通股。本次行权缴款资金为人民币71,541,847.30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8,887,186元,人民币62,654,661.30元作为资本公积处理。本次行权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均不构成重大影响。详见公司披露的《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20第一季度自主行权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临2020-022)。

  4.股份回购事项

  2020年2月10日,本公司分别召开七届董事会二十一次会议和七届监事会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1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15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详见公司于2020年2月11日及2月14日分别披露的《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临2020-008)、《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临2020-010)。

  2020年3月12日,本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1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1,946,920,524股)的比例为0.01%,购买的最高价为11.58元/股,最低价为11.56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115.74万元(含手续费)。详见公司公开披露的《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临2020-018)。

  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股份4,180,072股,占本公司总股本(1,946,920,524股)的比例为0.21%,购买的最高价为11.58元/股,最低价为10.33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4,530.75万元(含手续费)。详见公司公开披露的《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进展情况的公告》(临2020-021)。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法定代表人:朱保国先生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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