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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013         证券简称:亚普股份       公告编号:2020-02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务部相关规定所进行的调整,不会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7年7月5日,财政部修订并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在境内上市的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按照上述要求,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

  公司于2020年4月2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主要内容

  为规范企业财务报表列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财政部对上述收入准则进行修订。修订后的收入准则将现行的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公司将在编制2020年度及各期间财务报告时,根据首次执行收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同时,公司在2020年度报告财务报告附注中披露与原规定相比,执行本准则对2020年度财务报告相关项目的影响金额。

  (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执行新收入准则公司无需调整2020年期初留存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成果产生影响,亦不会导致本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不会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按照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新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文件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文件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四、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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