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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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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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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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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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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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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更换公司董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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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3223 股票简称:恒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0-02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关联交易不影响本公司的独立性,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2020年4月2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了《关于预计公司2020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独立董事孙明成先生、徐向艺先生和张平华先生于会前对该议案进行了审查,同意将其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预计的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是因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交易的表决程序合法合规,定价公平、公正、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2019年4月2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了《关于预计公司2019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该议案于2019年5月16日经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预计的关联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2019年,公司为南山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关联公司提供物流运输及相关服务,实现收入5,008万元,在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范围内。
(三)公司2019年度其他单笔关联交易金额具体情况如下:
(四)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注1: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关联方南山集团有限公司包括其关联公司,格润富德农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包含其控股公司。
注2:北海新奥华恒物流有限公司为公司联营企业,发生采购及销售双向业务系公司与其合作从上游采购后,之间内部交易结算所致。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南山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宋建波
注册地址:山东省龙口市南山工业园
注册资金:100,000万元
经营范围:铝锭、铝型材、毛纺织品、服装、板材、家具、针织品、黄金制品的销售,货物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或禁止的除外),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及零配件的加工、销售及技术服务,房地产开发经营,建筑工程施工,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海产品养殖、销售,房屋、土地、机械设备的租赁,住宿、餐饮服务,室内娱乐服务,主题游乐园服务,休闲健身活动服务,园艺博览,组织、策划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发电、售电、热力供应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格润富德农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振东
注册地址: 山东省烟台市龙口市黄山馆镇一村
注册资金: 15,000万元
经营范围: 牛的良种繁育与养殖;农作物的种植;花卉苗木、草坪、盆景的培育及销售;水产、家禽、牲畜的养殖及销售;瓜果蔬菜、渔业产品的加工及销售;饲料的销售;农业技术推广与转让,农业设备租赁;食品的生产、加工、销售;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矿泉水、纯净水加工及销售;野生动物的人工繁殖、养殖、销售。(国家限制、禁止的项目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北海新奥华恒物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韩继深
注册地址:广西北海市铁山港区兴港镇金港大道前卫农场十队旁(携程重钢厂对面)
注册资金: 3,000万元
经营范围:危险货物运输(2类一项、3类),天然气(富含甲烷的)、丙烷、石油气的批发(无仓储)(以上三项凭有效《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经营,有效期至2021年12月18日);对天然气项目的投资。
(二)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为依法存续的企业法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交易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主要为公司日常经营相关的采购/出售产品、提供物流服务等业务,所有交易均与相关的交易方签订书面协议,交易价格按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协商确定。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与关联方发生的正常业务往来,有利 于保证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和降低成本。公司与上述关联人进行的关联交易严 格遵守“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交易原则及关联交易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 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且上述关联交易占公司全年的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的比 重较小,故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五、公司审计委员会书面审核意见
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我们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审阅,对相关关联交易发表以下审核意见:
《关于预计公司2020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中的相关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日常关联业务,交易的原因主要为降低成本,实现优势互补及服务。相关交易均采取市场价格,定价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关联交易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程序进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委员会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五、附件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事前认可意见
(三)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四)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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