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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资产池业务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918             证券简称:蒙娜丽莎             公告编号:2020-02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年4月23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资产池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与合作银行开展总额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的资产池业务。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产池业务情况概述

  1、业务概述

  资产池业务是指合作银行为满足企业对所持金融资产进行统一管理、统筹使用的需要,向企业提供的集资产管理、资产池质押融资、配套授信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服务业务。公司与合作银行开展资产池业务,将相应的金融资产向合作银行申请管理或进入资产池进行质押,向合作银行申请质押融资及相应额度的银行授信。

  资产池入池资产是指企业合法拥有的,向协议银行申请管理或进入资产池进行质押的权利或流动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存单、商业汇票、信用证、理财产品、应收账款等金融资产。

  资产池项下的票据池业务是指合作银行为满足企业客户对所持有的商业汇票进行统一管理、统筹使用的需求,向企业提供的集票据托管和托收、票据质押池融资、票据贴现、票据代理查询、业务统计等功能于一体的票据综合管理服务。

  2、合作银行

  拟开展资产池业务的合作银行为公司与其签订了授信协议的商业银行或其分支机构,具体合作银行公司授权管理层根据公司与商业银行的合作关系、商业银行资产池业务服务能力等因素最终确定。

  3、业务期限

  上述资产池业务的开展期限自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审议同类业务事项的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

  4、实施额度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开展总额不超过6亿元的资产池业务,即用于与所有合作银行开展资产池业务的质押的资产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滚动使用。具体每笔发生额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的经营需要确定,最终发生额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5、担保方式

  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可以根据自身经营需要为资产池的建立和使用采用存单质押、票据质押、保证金质押等多种担保方式进行担保。具体担保形式及金额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的经营需要确定及具体办理,但不得超过资产池业务额度。

  在开展资产池业务过程中,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只能在各自质押额度范围内开展融资业务,当自有质押额度不能满足使用时,不能占用资产池内其它成员单位的质押额度。

  二、开展资产池业务的目的

  1、通过企业存单、理财产品等有价金融资产的入池,可以在保留金融资产配置形态、比例不变的前提条件下,有效地盘活金融资产占用的公司经济资源,实现收益、风险和流动性的平衡管理。

  2、票据、信用证有价票证,公司可以通过资产池业务将应收票据统一存入协议银行进行集中管理,由银行代为办理保管、托收等业务,可以减少公司对各类有价票证管理的成本。

  3、经过银行认可的应收账款入池,使得公司将相对不活跃的应收账款转为流动资金,提高企业的盈利能力和偿债能力。质押取得的资金可以用于投入再生产,扩大企业的规模,改善公司的财务状况,可降低企业机会成本和融资成本。

  4、公司可以利用资产池的存量金融资产作质押,开具不超过质押金额的商业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有价票证,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经营发生的款项,有利于减少货币资金占用,提高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实现股东权益的最大化。

  三、资产池业务的风险与风险控制

  1、流动性风险

  公司开展资产池业务,由于应收票据和应付票据的到期日期不一致,易导致托收资金进入申请开具承兑汇票的保证金账户,这对公司资金的流动性可能造成影响。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可以通过用新收票据入池置换保证金方式解除这一影响,资金流动性风险可控。

  2、业务模式风险

  公司与合作银行开展资产池业务后,以入池票据作质押,向银行申请开具承兑汇票对外支付,随着质押票据的到期,办理托收解付,致使所质押担保的票据额度不足,导致银行要求公司追加担保。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与合作银行开展资产池业务后,公司将安排专人与合作银行对接,建立资产池台账、跟踪管理,及时了解到期票据托收解付情况和安排公司新收票据等金融资产入池,保证入池的票据等金融资产的安全和流动性。

  四、决策程序和组织实施

  1、在资产池业务额度范围内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商业银行、确定公司和子公司可以使用的资产池具体额度、担保物及担保形式、金额等;

  2、授权公司财务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实施资产池业务。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将及时分析和跟踪资产池业务的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并第一时间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3、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对资产池业务开展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资产池业务的具体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公司开展资产池业务,可以盘活存量金融资产,减少公司资金占用,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利用率。我们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与合作银行开展总额不超过6亿元的资产池业务,即用于与所有合作银行开展资产池业务的质押的资产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滚动使用。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开展资产池业务,有利于提高公司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和收益,减少公司资金占用,优化财务结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与合作银行开展总额不超过6亿元的资产池业务,即用于与所有合作银行开展资产池业务的质押的资产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滚动使用。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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