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619 证券简称:嘉泽新能 公告编号:2020-029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陈波、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宁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婧茹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1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0年3月10日、2020年3月26日召开了二届十二次董事会、二届十二次监事会、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0年4月8日,公司收到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受理序号:200651),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核准》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能否获得核准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波
日期2020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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