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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公司代码:603595              公司简称:东尼电子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沈晓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钟伟琴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钟伟琴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变动说明

  (2)利润表变动说明

  (3)现金流量表变动说明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权益变动情况

  2020年1月13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沈晓宇先生与张英女士签订《离婚协议书》并进行了相关财产分割,将其持有的12,901,533股股份转至张英女士名下,公司于2020年2月4日收到沈晓宇先生的通知,其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成。(公告编号:2020-002、2020-006)

  2、公司获得政府补助情况

  自2019年12月19日至2020年3月18日,公司累计收到尚未公告的政府补助11,906,631.02元,其中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金额为11,849,831.00元。(公告编号:2020-020)

  3、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2020年3月19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对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第三个解除限售期限制性股票1,185,408股进行回购注销,并根据公司法等相关规定,通知了债权人。(公告编号:2020-021、2020-022、2020-023)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已完成回购专用账户的开立,本次回购注销将在债权人通知期届满后,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沈晓宇

  日期2020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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